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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状况民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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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监管状况总体获认可
——2011年广东省教育监管公众评价民调报告之一

发布日期:2011-11-23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进行“2011年教育监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访问量为2019位城镇居民。本次民调设置了教育信息公开及监管状况共9项指标,着重从城镇居民整体、不同区域与城市类型的居民、不同教育阶段的学生与家长等角度了解民众评价。

本报告为该项民调的开篇,介绍城镇居民整体评价结果:民众对教育信息公开、教育监管状况给予认可,但满意水平整体不高。


一、教育信息公开状况评价

在所有5项指标中,3项指标的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评价正面,其中“招生信息公开”获好评,满意度过五成。其余2项指标评价一般,满意度刚过三成,与不满意度相差无几。

1、“招生信息公开”获好评。满意度过五成,在所有指标中居首,远超不满意度35个百分点(见图1)。


2、“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办学资格公开”评价正面。满意度均过四成,超过不满意度25个百分点以上(见表1)。


3、“执法、查处公开”、“教育经费使用公开”不满较高。两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在三成左右,与满意度基本持平;其中“教育经费使用公开”的不满意度过三成,在5项指标中最高(见表2)。


二、教育监管状况评价

所有4项指标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但满意水平不高,均在三成左右。

1、“教学质量监管”、“招生监管”、“办学条件监管”评价尚可。满意度超过不满意度1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3)。


2、“教育收费监管”评价显低。不满意度在4项指标中最高,且与满意度接近(见图2)。


综上所述,居民对教育信息公开的评价高于教育监管。值得注意的是,与收费相关的“教育经费使用公开”、“教育收费监管”的评价显低。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0月份进行的“2011年教育监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9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与“不满意”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黄庆均)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