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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老人要精神关怀,更需社会养老

发布日期:2013-7-16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入法,引发社会热议。先撇开操作的现实性,我们也许应该反思立法者初衷与老年人需求之间的现实差距。


“常回家看看”的立法出发点是“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主要针对子女长大成人后从父母家庭中相继分离出去,只剩年老一代独自生活的空巢家庭。其中农村是“高发区”,因许多家庭的子女外出打工,父母成了“留守老人”。然而,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因独生子女政策、生活观念转变和老龄化社会到来,“留守老人”必然越来越多。


可精神需求真是老人们当前最为迫切的养老需求吗?民调发现,留守老人养老最大问题并非精神空虚,而是生病没人照顾。2012年广东农村民调显示,对于“留守老人养老最大问题”,首位是“生病没人照顾”,选择比例高达52%;其次是“生活自理困难”,比例为13%;而“空虚寂寞”、“缺钱生活”、“人身财产不安全”等其他选项被选率明显为低,均不过10%。


从中可见,老年人最想要的是“医疗服务”,其次是“养老服务”。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13年老年人口数量将突破2亿大关,达到2.02亿。由于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未备先老”的社会特征凸显,尤其是老年人照料护理问题日益严峻。


目前专门针对老年人的社会服务非常缺乏。医院人满为患,养老机构床位紧张,照顾老人的专业人员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将资源更多地投入到老年医疗服务和社会养老服务上,并尽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相关制度。


归结来看,子女“常回家看看”,老人肯定很高兴,但要老人安享晚年,切实保障其权益,不仅要子女尽孝道,还要建立“社会养老”的机制,有关社会服务的投入和建设不可缺位,这更需立法者和执政者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