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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
——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2000人访问

发布日期:2012-1-13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1月进行“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访问量为2010位城镇居民。民调设置了民生安全状况、经济状况、社会状况、社会服务状况、政治状况5大基本状况,共31项指标,让受访者作出满意程度评价,并选出各方面中最希望政府加强、改善的指标。本民调着重从城镇居民整体、不同区域与城市类型、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等角度了解民众评价。本报告为该项民调的开篇,介绍城镇居民整体评价结果。

一、基本状况评价

1、民众评价的基本特点

民调结果显示:城镇基本状况整体上获民众认可,接受度超过五成的指标达到29项,占总指标的94%,其中8项达到八成以上。

在31个指标中,评价正面与评价负面的指标各占一半。其中,满意度过五成的指标为5项,占总指标的16%,集中在社会服务状况的“供电状况”、“供水状况”、“电信通讯”、“燃气供应”、“新闻传播”;不满意度过五成的指标为2项,集中在经济状况的“贫富差距程度”、“物价水平”。

2、民生安全状况的评价

民生安全状况民众不满较明显,4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过25%。其中“生态环境”评价略好,满意度过三成,高出不满意度8个百分点;而“社会治安”、“消费安全”评价负面,不满意度过三成(见表1)。

3、经济状况的评价

经济状况民众满意度水平低,7项指标中6项满意度在三成以下。具体来看,“本地经济发展”、“居民生活状况”、“居民就业”评价正面,其中“本地经济发展”评价最好,为经济状况唯一一个满意度过三成的指标,且高出不满意度14个百分点。反之,“贫富差距程度”、“物价水平”评价极差,满意度不足一成,而不满意度在55%以上,“物价水平”更达到罕见的71%。

另外,“居民住房”、“居民收入”评价也较差,不满意度高出满意度10多个百分点(见表2)。

4、社会状况的评价

社会状况在今年首次加入,各指标评价存在明显差异。“社会和谐”、“社会秩序”满意度过三成,评价正面,其中“社会和谐”显好,满意度高出不满意度16个百分点。其余三项指标评价负面,尤以“社会公平”为甚,不满意度近四成,远超满意度2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3)。

5、政治状况的评价

政治状况五项指标的可接受度均过五成,但不满意度高于满意度的情况普遍存在,值得注意。另外,民众“不清楚”比例比其它方面要高,基本在一成以上(见表4)。

6、社会服务状况的评价

五大基本状况中,社会服务状况总体评价最高,10项指标中9项评价正面。其中“供水状况”、“供电状况”、“电信通讯”、“燃气供应”、“新闻传播”获得民众好评,满意度过五成,在所有指标中位列前五项。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服务”不满意度达到35%,位居本次调查不满前五之列,为社会服务状况唯一一个评价负面的指标。此外,“市容卫生”的不满意度亦显高,达到27%(见表5)。

概括而言,城镇基本状况整体上获民众认可,但评价有所分化:社会服务状况评价较好,满意度基本高于不满意度;其他状况较差,过半指标评价负面。从具体指标来看,社会服务状况的“医疗服务”、社会状况的“社会公平”、经济状况的“物价水平”、“贫富差距程度”不满突出,尤以“物价水平”、“贫富差距程度”为甚,值得注意。

二、居民对政府的期待

1、改善“社会治安”是居民在民生安全状况方面最为期待的,比例近六成,高出其它指标15个百分点以上(见图1)。

2、经济状况方面,居民最希望解决的是“物价水平”,被选比例为51%;“居民收入”、“居民住房”位居第二、第三位,比例分别为30%、26%(见图2)。

3、社会状况方面,“社会道德”、“社会公平”、“社会诚信”名列前三,被选比例均在四成左右;“社会秩序”的被选比例也不低,达三成(见图3)。

4、政治状况方面,居民最希望改善“司法公正”和“公民权利状况”,被选比例在四成左右;其它指标被选比例也基本过两成(见图4)。

 

5、社会服务状况方面,近半数民众期待改善“医疗服务”,比例高出“文化娱乐”等6项指标40个百分点以上。“教育服务”、“市容卫生”的被选比例居次,为35%(见图5)。

概括而言,民众最期待“物价水平”、“社会治安”、“医疗服务”的改善和解决,在所属方面中被选的集中度最高,每两人中就有一人希望政府给予改善。相关民调也显示,这3项指标民众评价均负面,“物价水平”不满更达七成的极高水平。如此高的民意期待与民众不满,表明该事项必须着力重点改善,切实解决民之所忧。

(项目负责人:刘荣新  执笔人:魏惠燕)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1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和可接受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