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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公共卫生不同区域村民评价
——2011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2-1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进行“2011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地区村民对农村公共卫生的评价特点。在所有7项指标中,仅“村容村貌”、“生活垃圾处理”、“村里道路清扫”三项指标存在较大差异。

1、“村容村貌”各地区评价差异显著。粤西是唯一评价负面的地区,不满意度高出满意度8个百分点,与珠三角的评价截然相反;粤东、粤北地区村民不满意度较高,基本与满意度持平(见表1)。

2、“生活垃圾处理”各地区评价反差明显。珠三角是唯一评价正面的地区;反之,其它地区评价均为负面,其中,粤西和粤北两地村民评价尤差,不满意度高出满意度2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2)。

3、“村里道路清扫”粤西地区不满尤甚。粤西村民的不满意度在所有地区中最高,接近四成;珠三角地区评价最好,满意度过五成。两地村民评价差异显著(见表3)。

概括而言,珠三角村民对农村公共卫生的评价最好,上述三项指标评价均为正面,且满意度均最高;而粤西村民对三项指标均持负面评价。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0月份进行的“2011年农村公共卫生状况广东省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对全省所有市县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05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农村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村民对农村公共卫生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王文俊,执笔人:赵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