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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受教程度与污染伤害影响民众意见

—— 2011年广东省城镇生态环境公众评价民调报告之四
发布日期:2011-9-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城镇生态环境公众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各受教育水平人群评价,同时根据受访居民近一年来是否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的情况,描述了有不适与无不适两类人群的评价差异。调查结果显示:

一、各受教人群意见

1、受教育程度越高者对生态环境评价越低。高等学历者的不满意度最高,超过初等学历者5个百分点(见表1)。

2、高等学历者对“水环境”、“大气环境”不满突出。不满意度均在三成以上,远高于其他人群;对声、光、土壤环境的评价也明显偏低(见表2)。

3、不同学历人群对环境治理工作的评价反差明显。高等学历者不满意度明显高于满意度11个百分点以上,评价呈负面。反之,初等、中等学历人群对环境治理工作评价中性或负面,前者的满意度更明显高于不满意度(见表3)。

4、环境执法学历越高者越不满。高等学历者对三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高居首位,其中“执法处罚”的不满意度更达四成五(见表4)。

二、受污染伤害人群意见

1、两类人群评价反差明显。有不适者[1]不满意度远高于满意度25个百分点,负面评价明显。反之,无不适者满意度为三成,且略高于不满意度(见表5)。

2、大气、水、声环境有不适者不满居高。三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超过满意度一倍以上;“水环境”尤甚,两人中就有一人不满。对于“光环境”、“土壤环境”,有不适者的满意度也低于无不适者1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6)。

3、环境治理工作有不适者更为不满。不满意度高达44%,远高于无不适者15个百分点(见表7)。

4、环境执法两者均不满,有不适者尤甚。两类人群对各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高于满意度,负面评价明显;有不适更甚,不满意度均在四成以上(见表8)。

概括来讲,学历越高者对环境状况评价越低,且更不满环境治理执法。而受污染伤害人群不满更为凸显,对多数指标的不满意度极高,负面评价明显。看来,环境污染已对居民带来了实际影响,且随着认知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影响的感知更为显著,对相关环境治理执法的要求也更高。

(项目负责人:刘荣新  执笔人:周鹏)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7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生态环境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受教育水平人群、是否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的居民对生态环境状况的评价特点。受教育水平划分根据:1、初等学历指初中及以下;2、中等学历指高中、中专、中职,大专、高职;3、高等学历指本科、研究生、硕士及以上。是否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的居民划分根据:1、有不适者指近一年来,有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不舒服或患病);2、无不适者指近一年来,没有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不舒服或患病)。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1]有不适者为调查中表示近一年来“有”因环境污染而感到身体不适的354位受访居民,比例占所有受访居民的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