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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新农合”不同地域村民评价特点

——2011年广东省农村医疗保障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1-3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进行“2011年广东省农村医疗保障村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地区村民对“新农合”的评价特点。调查结果显示:

在所有10项指标中,不同地区村民评价存在差异的仅有“‘新农合’解决看不起病”、“报销方便程度”、“定点医院范围”3项,其他指标评价基本不存在差异。

1、“新农合”功效评价[①]存在地区差异。对“新农合”解决“看不起病”的问题,粤东村民评价最好,满意度最高;珠三角村民评价居次;而粤西、粤北村民的不满意度接近三成,与满意度持平(见表1)。

2、“报销方便程度”珠三角满意度最高。各地区村民对“报销方便程度”的评价均正面明显,满意度高出不满意度13个百分点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满意度最高,达47%,比粤东地区高7个百分点。(见表2)。

3、“定点医院范围”粤东评价好,粤北、珠三角村民不满较高。粤东地区村民评价最好,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13个百分点;而粤北、珠三角村民不满意度较高,接近三成(见表3)。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0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农村医疗保障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对全省所有市县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05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农村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安心感,指表示“安心”、“比较安心”、“一般”的比例之和;不安心感,指表示“不太安心”、“不安心”的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村民对农村医疗保障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①] 以下所有指标的评价总体,均为“新农合”参保者。

(项目负责人:张晓浩,执笔人:赵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