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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地区环境污染治理不满突出

——2011年广东省城镇污染治理公众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1-1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城镇污染治理公众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人群对环境治理的评价特点。调查结果显示:

1、废气治理居民评价普遍负面,粤东不满显著。各地区居民不满意度基本超过三成,高于满意度。其中,粤东各项不满意度均过四成,高居各地区之首;“汽车尾气治理”不满意度更达五成四,是唯一过五成的指标(见表1)。

2、废水治理粤东居民评价负面明显。“工业废水治理”不满意度更达四成,远高于满意度。“生活污水治理”、“餐饮等服务业废水治理”的不满意度也超过三成五,在各地区中最高(见表2)。

3、垃圾废物污染治理粤东、粤西居民不满最高。“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塑料用品污染治理”尤为明显。此外,粤东居民对“工业建筑等废物污染治理”的不满意度高出其他地区10个百分点左右,值得注意(见表3)。

4、声光污染治理粤北居民评价最好。满意度在四成左右,远高于不满意度18个百分点及以上;其他地区的评价也较好,满意度均高于不满意度,“光污染治理”最明显(见表4)。

概括来讲,粤东居民对环境污染治理的不满显著,与工业废水、废气、废物污染治理相关的指标尤为突出,值得注意。

(项目负责人:梁幸枝  执笔人:魏惠燕)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7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城镇污染治理公众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地区人群对环境污染治理状况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