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环境治理普感不满,废气废水评价负面

发布日期:2011-11-9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城镇污染治理公众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公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评价特点。调查结果显示,从废气、废水、垃圾废物、声光四类污染的治理来看,多项治理的评价较低,其中废气、废水治理不满突出,不满意度均过三成。

1、废气治理评价负面,汽车尾气治理尤甚。公众对“汽车尾气”治理的不满意度接近五成,是所有环境治理指标中最高的。此外,废气治理各项不满意度均高出满意度10个百分点以上,评价负面(见表1)。

2、废水治理不满较高。三项指标不满意度均过三成,其中“工业废水”、“餐饮等服务业废水”治理的不满意度较满意度高出10多个百分点,评价负面明显(见表2)。

3、垃圾废物污染治理评价分化。“企业和单位垃圾污染”、“生活垃圾污染”治理评价正面,满意度均高于不满意度;相反,“工业建筑等废物污染”、“塑料用品污染”治理的满意度低于不满意度,评价负面(见表3)。值得注意的是,“生活垃圾污染”和“塑料用品污染”不满意度较高,均过三成。

4、声光污染治理评价正面,“光污染”治理获认可。“光污染”治理满意度达四成,是所有环境治理指标中最高的;“噪音污染”治理评价也较好,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见表4)。

调查发现,离公众视野较远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类污染治理 “不清楚”比例较高,基本在两成以上;表明这些污染治理信息公开不足,有待加强。

概括来讲,公众对环境治理多项评价较低,满意度多在三成以下,其中废气治理评价最差,其次是废水治理,两者不满意度基本高出满意度10个百分点以上。

                                           

(项目负责人:梁幸枝  执笔人:魏惠燕)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7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城镇污染治理公众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

本次报告分析公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的评价特点。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