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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对社会服务评价多有上升

发布日期:2018-02-0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近期进行“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系列民调,这是自2002年以来所进行的第16次追踪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电话随机访问了2000位城镇居民。本调查报告描述受访居民对本地社会服务状况方面的评价,具体包括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娱乐和养老服务共五项评价事项。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整体评价

1.“交通出行”和“文化娱乐”获半数受访者满意

民调显示,对“交通出行”,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合计比例接近六成,达58%,且较2016年上升5个百分点,在社会服务各事项中评价居首;“文化娱乐”的满意度亦高至50%,较2016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见表1)。


2.“教育服务”保持好评,“医疗服务”评价明显上升

“教育服务”持续获受访者好评,满意度保持在五成以上的高水平,2017年为52%。

对“医疗服务”,受访者的满意度较2016年明显上升了8个百分点,至45%;但值得注意的是,表示“不满意”与“不太满意”的受访者也不少,有20%,即每五人中就有一个,在社会服务各事项中最高(见表2)。


3.“养老服务”满意水平仍相对较低

对“养老服务”,受访者的满意度为36%,与2016年相比变化不大(见表3),在社会服务各事项中依旧最低。


二、各类人群评价

1.珠三角居民对社会服务评价居首,粤东居民评价居末

从不同地区来看,珠三角居民对社会服务各事项的评价均最好,对“交通出行”、“文化娱乐”和“教育服务”的满意度均达五成以上,分别为61%、55%、54%;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也接近五成,为47%;相比2016年,“交通出行”、“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分别上升了7和8个百分点。

其次是粤西、粤北,两地居民对社会服务各事项的满意度基本超过四成,其中“交通出行”的满意度最高,均达55%;对“医疗服务”的评价均较2016年上升,升至40%、44%;但是对“养老服务”,粤北居民的满意度较低,不到三成,为27%,粤西居民的满意度刚过三成,为32%。

粤东居民对社会服务事项的评价,基本在各地区中居末,尤其是“养老服务”,不满意度接近三成,为27%,高于满意度的23%;“文化娱乐”和“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均在35%左右,与粤西粤北相比明显低5至11个百分点(见表4)。


2.低收入者对医疗服务评价没改善,对养老服务满意水平较低

分析发现,低收入者对“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的满意度较高,均在四成左右,但与中等收入者、高收入者相比,明显低10个百分点以上。对“养老服务”,低收入者的满意度较低,为27%,与不满意度基本持平,而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满意度均在35%及以上。对“医疗服务”,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评价都有明显改善,满意度较2016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左右,分别至45%、56%;低收入者的评价则无改善,满意度为32%,较中等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低了10个百分点以上(见表5)。


3.青年人对“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评价甚高

在各年龄人群中,19至30岁的青年人对“教育服务”和“文化娱乐”的好评突出,满意度分别高至57%、52%。

不过需指出的是,51至60岁的中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不满意度持续较高,三年来均在三成左右,老年人的不满意度也有24%,接近每四个老年人中就有一个不满(见表6)。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期进行的“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系列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地区、收入和年龄人群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报告对不同收入组的划分,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 “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