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广东城镇居民对住房状况评价明显提升

发布日期:2017-06-22


“安居”是民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本报告根据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2年以来开展的相关民调,分析广东城镇居民对住房状况的评价变化,并分析不同人群的态度特点差异。


一、住房状况居民评价明显改善

多年追踪民调显示,对住房状况,受访居民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合计为43%,较2012年明显上升14个百分点;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比例则降至21%,较满意度低了22个百分点,与2012年不满居多的评价截然不同(见图1)。



二、低收入和非稳定就业者评价有改善

分析显示,非稳定就业者与低收入者的满意度,2012年以来均上升10个百分点以上,分别至37%和32%,不满意度则由接近四成及以上的水平降至三成以下(见表1)。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这两类困难人群评价的改善与近年广东省大力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相关,“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多达59.43万套。



三、珠三角和粤北居民评价最高,粤西居民评价相对靠后

从不同地区来看,2012年以来各地区居民评价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粤北和珠三角尤为显著,居民满意度大幅上升15个百分点及以上,达46%和44%;其后是粤东,居民满意度升至40%;粤西居民评价靠后,满意度为36%,是唯一不足四成的地区(见表2)。



四、在各类城市中,大城市居民评价最低

从不同类型城市来看,各类城市居民的评价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地级市、县城及镇区居民尤为突出,2012年以来满意度均大幅上升15个百分点左右,分别升至48%、42%和46%。

而大城市居民的满意度为33%,明显低于其他类型城市近10个百分点以上;不满意度则较高,为31%,与满意度相当(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