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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2004年广州社会治安的社情民意研究

发布日期:2004-12-28

 

    鉴于社会上出现对治安形势的各种评议,为慎重起见,继200410月进行的治安状况公众评价抽样调查,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0411月下旬再次进行专项抽样调查,将样本量从1032份扩大到2025份,集中调研治安的社情问题,以便更准确地把握民意的规律。?

    本次调研发现,市民对治安的满意度评价与10月份的调查结果非常接近。更为重要的是,调查显示,对于当前的社会治安问题,主流民意呈现两大矛盾,即公众对警方工作的肯定与对目前治安状况不满之间的矛盾,以及公众的安全感一直较为稳定与治安评价越来越低之间的矛盾。这两大矛盾的背后反映出近年违法犯罪的总量高速增长,小型、侵财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公开化的新情况、新特点,对社会心理产生较大的冲击和影响,治安面临的形势严峻,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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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社会治安的社情

    从社会治安的社情来看,当前广州的违法犯罪活动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违法犯罪的总量近年爆炸式增长?

    此次抽样调查重点了解受访市民三年来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情况,结果发现,2003年受访市民遭受侵害的数量比2002年的数量增长82.7%;截至20041128日,受访市民受侵害的数量比2003年增长65.5%,推算2004年全年比2003年增长80.6%。数据十分清楚地说明违法犯罪活动这几年急剧增多。?

    调查还发现,当事人不报案现象近年显著增多。在2002年发生的各种侵害事件中,40.7%的人报了案,59.3%的人没有报案;2003年报案的比例下降为31.3%,不报案的上升为68.7%;而2004(截至20041128)报案的仅为17.8%,不报案的为82.2%。不报案的比例越来越高,导致隐性案件大幅增长。当事人不报案的原因,主要包括侵害事件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有近二成),或损失很小、当事人怕麻烦以及认为破案无望等。要强调的是,调查根据的是市民人身财产是否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与公安部门“刑事立案”、“治安立案”、“不予立案”的标准不同,因而总量会有差异。但很显然,市民一旦遭遇违法犯罪的侵害,不论是否有损失,也不论是刑事立案、治安立案或立案与否、报案与否,都会直接影响本人以及周围人对社会治安的评价。?

   (二)违法犯罪活动多以小额侵财为主要目的?

    调查发现,受访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构成中,随身钱财、家中钱财、手机、手袋与袋内钱物、自行车、项链或首饰等合计占总侵害数的71.1%,可见大多数违法犯罪的目的是侵财型的。对比来看,小型侵财案呈显著上升趋势,如表示被扒窃的比例由2002年的22.2%上升到2004年的43.3%,增加21.1个百分点;损失随身钱财的侵害事件的比例由2002年的18.5%上升为2004年的25.9%,提高7.4个百分点;手袋类侵害事件、自行车被盗等都有所上升。而表示家中被盗的比例2002年占总体39.5%,到2004年比例降低为26.9%;表示被抢劫的比例也由2002年的34.6%下降到2004年的26.1%;汽车被盗的比例也显著下降。可见违法犯罪分子多为“小贼”、“毛贼”。小型侵财的违法犯罪活动急剧增加,波及面更加广,直接影响到市民的心理情绪。?

   (三)犯罪公开化?

    违法犯罪发生的地点,目前集中在繁华路段、马路面、公交车、公交车站、商场等。这些侵害事件合计超过总体的六成,与2002年相比不同程度提高;违法犯罪时间大部分集中在白天,发生在早上700至下午600时段的占六成七,在下午600至晚上1000的占一成七,比例都比2002年的高。违法犯罪不再像过去选择隐蔽的场所和深夜进行,而是表现出公开化的新特点。?

造成当前违法犯罪高速增长的深层原因有两点:?

    第一,广州经济高速成长的附带效应。这几年广州经济发展迅猛,GDP的年增长率高于13%,2004年的GDP预计超过4000亿元,成为全国第二大经济中心城市。目前地区经济差异巨大,全国半数以上的省份都无法达到4000亿元的GDP水平。就像在广州进行投资活动,收益会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一样,在这里进行犯罪活动的“收益”也会显著高于其他地区。人、财、物的快速流动,必然吸引违法犯罪分子从繁荣中分一杯羹。城市的飞速发展付出了治安的代价。?

    第二,社会控制的转型。目前国家大力推进保障公民权利的各项制度建设,公民的人权和自由度不断提高,从事经济等各方面活动的限制越来越少,实际上整个社会控制的方式正面临转型。过去旧的社会控制机制逐步失去其功能,而新的控制机制尚未确立起来,“破”了未“立”,客观上使得违法犯罪的作案行动能力较过去提高,而警方打击犯罪的实际行动能力较过去削弱。例如,收容遣送制度被废止后,不必讳言,警方凭经验来防范违法犯罪的机制不存在了,防止由“民”变“贼”、治理流动人口中的犯罪亚人群的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此外,有关羁押、取证、刑诉等法律规定上的限制,客观上使得警方乃至全社会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有所下降。?

    GDP高速增长的同时,社会治安的控制成本显然未能同步支付。在现行体制下,这一成本主要依赖政府财政。尽管政府对治安的社会资源投入近年大幅增加,但投入跟不上违法犯罪的增长,而且社会资源投入转化为打击犯罪的能力时间还要滞后,因此出现目前新的治安情况。?

    我们注意到,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民意对治安的满意度持续上升,直到2003年出现下滑的拐点,而恰恰是20032004这两年社会控制机制发生深刻变革和转型,同时违法犯罪大幅增长,说明近两年来我们的社会面临着社会治安的新形势、新问题。?

    从前瞻性角度看,只要上述两大因素仍然起作用,新的社会防控体系没有形成,警力资源、警方行动能力短期内无法大幅度提高,那么,今后的违法犯罪的实际发生率还会快速上升,目前小型、侵财案件为主的局面完全可能演化出大型、恶性、有组织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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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治安的主流民意

    调研发现,社会治安的主流民意有两个矛盾:一是公众对警方工作的肯定与对治安状况不满之间的矛盾。虽然市民对于社会治安状况不满比较集中,但对于警方的工作和努力却是肯定的。调查显示,市民认为警方维护社会治安“努力”和“比较努力”的比例合计达到五成六,而持否定评价的比例合计为一成三。同样,有五成二的市民肯定警员“关心”或“比较关心”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持否定态度的仅为一成二。?

    二是公众安全感一直较为稳定与治安评价越来越低之间的矛盾。调查数据表明,近年来的公众安全感基本稳定,市民表示“安全”或者“一般”的比例在八成左右,但社会治安的评价呈显著下降趋势,市民对社会治安状况的满意度2002年为46.4%,2003年下降到27.8%,2004年为20.8%;不满意度由2002年的15.4%、2003年的27.5%上升到2004年的36.5%。?

    形成这两个矛盾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大量的、越来越多的发生在身边的违法犯罪侵害事件,严重影响了市民对于整个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调研发现,影响市民判断治安形势的首因是本人或周围人的经历,媒体报道的影响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市民感受到警方的工作以及他们维护治安的努力,认识到目前复杂的治安形势非警方一家所能彻底改变,因而市民对于治安的不满,并没有与对警方不满画等号;且大多数侵害事件是小型的,对当事人造成的人身、财产伤害不算严重,没有达到根本威胁公众安全感的地步,也没有与丧失安全感画等号。?

    值得注意的是,从社会心理自身特点看,这种矛盾状况不会长期保持。一旦众多的小案变成大案、要案,“小贼”蜕变成大盗、“大贼”,市民损失的小财变成大财,受到的小伤害变成大伤害,那么,社会心理将合规律地发生变化,公众对治安的不满就会与安全感的丧失同步。?

    目前民意的主流还形成了两个基本共识:一是广州已成为犯罪分子的重要目标;二是在目前条件下,要根本改善治安单靠警方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对于前一基本观点,有六成市民表示赞同;而对于后者高达九成六的市民表示认可。?

主流民意特点和共识反映了全社会对社会治安形势的判断,也反映了全社会对搞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新的思路,应当从制度设计上而不是单单仅靠警方一家来治理。这是极其有利的社会心理基础,是最大的社会资源,说明公众愿意为搞好治安工作付出成本,应该好好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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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社会资源的投入。广州经济的高速增长,必须支付社会治安成本。政府应当加强对警方资源的投入,以超常规的投入应对超常规的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从创新社会控制机制的角度,调动和吸引非政府力量与资源参与社会治安,如可采用地方立法或行政手段开放保安市场,组建辅警等专业力量,最大限度动员和发挥社会各种维护公共安全力量的作用,解决资源不足的矛盾,将警方力量放到最需要的地方,与时俱进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形式、新内容。?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增强警方控制、打击犯罪能力。要针对国情,从实际出发,不拘泥于有关规定,多设计能够提高警方行动能力的制度,多进行限制和打击犯罪的制度创新。?  第三,注重抓流动人口管理的全过程,尤其是出租屋的全过程防控。在流动人口管理的制度建设上,实行全过程控制,落实每一个环节,必要时采用地方立法的方式,以便从源头上解决治安隐患问题。?

                         (广州社会治安的社情民意研究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