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2009年广州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价追踪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09-11-29


    社会治安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09年10月开展了“广州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价追踪调查”。本次调查采用按广州市十二个区(县级市)城镇常住人口等比抽样的方法,成功电话访问了1033位市民。

    调查显示,社情方面,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持续的压制,犯罪类型以“盗窃”与“扒窃”为主,入屋盗窃案件大幅增加。民意评价方面,受访者安全感持续上升并突破九成,对广州治安状况的可接受度为八成四,与去年基本持平,对警方工作满意度过五成。


一、社会治安的社情状况

1、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持续的压制,受侵害率稳定。

    调查显示,受访者的受侵害率在前三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09年继续保持在8.4%,与去年数据(8.4%)持平,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持续压制。但是,与2002年数据(4.0%)相比,受侵害率仍处在较高水平,伤害面不容低估。由追踪数据显示,自2007年以来,受侵害率在相对较高水平上稳定下来,成为一种常态。社会治安状况的改善需要围绕这个新形势开展(见图1,见表1)。

 

图1:2002年—2009年受访者的受侵害率


表1: 2002年—2009年受访者受侵害情况比较(%)


2、犯罪类型以“盗窃”与“扒窃”为主。

    受害者遭受侵害的犯罪类型中,依然以“盗窃”与“扒窃”为主,其中“盗窃”所占比例最大,为54.2%,“扒窃”为24.1%;其次为“抢夺”与“诈骗”,比例分别为8.4%与7.2%。

    从受访者反映的意见中可得知,手机或上网收到诈骗信息、固话收到诈骗电话等情况明显增加。由于没有上当受骗,所以本次调查的受侵害率不反映这些情况,但仍须引起注意。

3、夜间作案上升,入屋盗窃案件大幅增加。

    调查发现,今年违法犯罪行为继续走向隐蔽,入屋盗窃案件大幅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案发时间主要集中在晚上至早晨时段(下午18点至第二天上午8点)。发生在这时段的案件所占比例为61.2%,与2008年数据相比,升幅达18.8个百分点。白天时段(上午8点至下午18点)的比例仅占38.8%。

    ——受侵害地点主要是“家中”,被选比例为42.2%,与2008年数据相比,升幅达16.9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发生在“家中”的盗窃比例较去年更是大幅上升了25.3个百分点。而受害者在公开场所,如“商场”、“公交车上”、“公交车站”与“繁华马路”等受侵害的比例合计仅为20.4%,比例较2008年下降了15.9个百分点。

    ——除“手机”,“家中钱财”成为受害者最主要的损失,以20.5%的比例排在了第二位。

    ——受侵害地点较多集中周边区。番禺区、白云区、花都区、萝岗区这四区受侵害案件所占比例为50.5%,而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四个中心城区所占比例为39.6%。

 


二、社会治安的民意评价

1、对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

    (1)治安状况的可接受度基本稳定。

    调查显示,受访者对治安状况的可接受度为84.1%。其中,15.8%的人表示“满意”,22.8%的人表示“比较满意”,满意度为38.6%;另外还有45.5%的人认为“一般”。而不满意度仅为15.9%。与治安形势相呼应,今年受访者对治安的可接受度、满意度与2008年的83.0%、、38.9%基本持平。


    对今年以来治安的改善情况,超过六成受访者给予认可。60.8%的受访者认为今年以来治安状况有好转,其中,认为“有明显好转”的比例为19.0%,“有一定好转”的为41.8%;另外还有35.9%的人认为“差不多”,只有3.3%的受访者认为“有一定恶化”或“有明显恶化”。

    (2)对居住地周围治安的满意度较高。

    调查显示,对当前居住地周围社会治安状况的评价中,受访者满意度为51.2%,可接受度达84.0%(见图2)。

图2:受访者对居住地周围治安状况的评价


    对今年以来居住地周围治安的改善情况,超过五成受访者给予认可。50.5%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地周围治安状况有好转,其中,认为“有明显好转”的比例为16.6%,“有一定好转”的为33.9%;另外有44.8%的人认为“差不多”,只有4.7%的受访者认为“有一定恶化”或“有明显恶化”。

2、对广州整体及具体场所的安全感评价。

    (1)公众安全感持续上升。

    对于在广州工作、生活,受访者的安全感自2005年以来持续上升,并于今年首次突破九成,达91.9%。其中认为“一般”的比例较高,为35.4%;表示“安全”的为25.4%,“比较安全”的为31.1%,这两者比例合计与2008年基本持平;而表示“不太安全”或“不安全”的比例仅为8.1%。

    调查显示,在使受访者觉得“不太安全”或“不安全”的主要原因中,被选比例最高的是“亲眼目睹了犯罪发生”,为43.5%;其次是“时常听说有人受到不法侵害”,被选比例为42. 1%;“警方破案不力”、“外来人口管理不善”的被选比例也不低,均在三成以上,分别为33.7%与31.4%。

    (2)在生活工作的具体场所中,办公场所、学校、购物场所、居住地、地铁站等场所的安全感评价较高,其次是繁华路段与银行附近;火车站、偏僻内街等场所的安全感较低。

    在具体场所的安全感评价中,受访者对办公场所、学校、购物场所、居住地、地铁站等场所的安全感均在九成以上,分别为95.4%、94.9%、94.0%、93.2%、92.8%;其次是繁华路段与银行附近,安全感均过八成,分别为81.2%、81.1%;公交车站、人行隧道、城乡结合地、城中村的安全感稍低,在六成至七成之间,分别为67.1%、67.0%、65.0%、61.7%;火车站、偏僻内街的安全感较低,均在五成五以下,分别为54.8%与42. 1%。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者对办公地点、学校、居住地等日常比较熟悉的场所具有较高的安全感,而对公交车站、城乡结合地、火车站、偏僻内街等场所的安全感较低。

    (3)受访者认为“盗窃”与“抢劫”对群众安全威胁最大,其次是“诈骗”。

    在多种违法犯罪问题中,受访者认为对群众安全威胁最大的是“盗窃”与“抢劫”,被选比例达到六成,分别为61.1%、59.6%;其次是“诈骗”,被选比例为40.6%;“吸毒贩毒”、“扒窃”与“杀人”的被选比例也不低,均在三成以上,分别为32.1%、31.7%、31.1%。

    与2008年数据相比,认为“盗窃”、“诈骗”对群众威胁最大的受访者比例分别上升了3.4与5.6个百分点。

3、对警方工作的评价。

    (1)对警方工作的满意度过五成。

调查显示,对今年以来警方维护治安工作的改进情况,超过七成受访者给予认可。70.5%的受访者认为有改进,其中,认为“有明显改进”的比例为21.5%,“有一定改进”的为49.0%,另外有27.1%的人认为“差不多”。只有2.4%的受访者认为“有一定退步”或“有明显退步”。

    对警方维护治安工作的评价,受访者不同程度的满意度为51.9%, 35.6%的人认为“一般”,不满意度为12.5%。而与2008年数据(满意度为55.2%)相比,受访者对警方维护治安工作的满意度有所下降,降幅为3.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虽然大部分受访者对今年以来警方维护治安工作的改进情况给予认可,但与市民的要求仍有距离。

    (2)治安改善措施中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创平安,迎国庆’打击行动”及打击假币犯罪的“‘09’行动”等效果得到受访者肯定。

    在近一年来警方改善治安的具体措施中,社会治安视屏监控系统的效果得到大部分受访者的肯定,认为“效果好”与“效果较好”的比例合计为70.5%,仅有4.9%的人认为“效果较差”或“效果差”;另外,“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专项行动”、“‘创平安,迎国庆’打击行动”以及打击假币犯罪的“‘09’行动”等具体措施也得到受访者的认可,认为“效果好”与“效果较好”的比例合计均过五成,分别为60.7%、56.1%、52.6%。

4、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态度。

    调查还发现,当看到有人违法犯罪时,超过八成受访者表示会“报警”,不到5.0%的人会“当场制止或抓获”,而选择“退避”的比例为6.8%;当违法犯罪直接对本人造成威胁时,45.6%的受访者表示会“呼叫求援”,“当场反抗”的为23.3%,有11.8%的人选择“不做反抗”。由此可见,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尽管大部分受访者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但会选择更为保守的方式,以保护自身安全。这反映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更依赖警方专业力量的加强。

 

三、当前社会治安值得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1、违法犯罪形式出现新变化,夜间作案和入屋盗窃案件大幅增加。

2、受访者对改善社会治安状况的意见与建议主要是“加强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与“增加警力,提高警察素质”。

    调查显示,在受访者认为改善社会治安状况的最重要措施中,首选的是“加强治安巡逻队伍的建设”,被选比例为53.2%;其次是“增加警力,提高警察素质”,被选比例为46.8%;第三是“各级领导重视”,被选比例为32.5%(见图3)。

 

图3:受访者认为改善社会治安最重要的措施

    在开放性题目中,受访者对警方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意见和建议,包括提高警察素质、加强警力、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等方面,具体为:

    (1)提高警察素质。包括:加强警方工作效率,接案后出警时间要快,提高破案率,执法要公平、公正,提高警察形象,警察要有爱心、耐心等。

    (2)加强警力。包括:保证警力充足,安排更多警察外出巡逻,扩大巡逻范围,要步行巡逻,多派出便衣,夜间更要加多巡逻,安装更多视频监控系统等。

    (3)加大防范和打击力度。包括:加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加大对偷、抢的打击力度,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地的治安管理,加强对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群防群治,提倡鼓励见义勇为及保护见义勇为者,调动群众积极性,明确屋主对出租屋安全的责任等。

(执笔:刘荣新  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