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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市民评价升,空气、水环境仍较不满

发布日期:2015-07-2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5年3月进行了“生态环境状况广州市民评价”民调,这是2011年以来开展的第三次调查。本次调查电话随机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生态环境状况市民评价有所改善

对本地的生态环境状况,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受访市民比例,较2013年下降6个百分点至24%;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市民比例则升至27%(见图1)。



从不同城区比较来看,外围城区市民的评价保持最好,满意度为41%。中心城区市民评价升,不满意度较2013年下降11个百分点,至23%,满意度升至26%,但水平仍较低。周边城区市民评价最低,满意度刚过两成,为22%,不满意度则为30%(见表1)。


二、市民对空气环境、水环境不满持续较高,对声环境则较满意

对“空气环境”和“水环境”,受访市民的不满意度仍较高,不满意度分别为36%与38%;满意度则在两成左右,分别为19%与22%;与2013年相比,市民评价变化不大。

对“声环境”,受访市民的满意度较高,为36%;而不满意度接近三成,为28%,与2013年基本持平(见表2)。


从不同城区来看,周边城区市民对“空气环境”和“水环境”的不满意度最高,分别为39%与43%。中心城区市民对这两个事项的不满意度也较高,分别为36%与34%。而外围城区市民对“空气环境”的满意度较高,为31%;但对“水环境”,外围城区市民的不满与中心、周边城区同样突出,不满意度为38%(见表3)。


三、市民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满有所下降

近年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日益重视,调查发现,受访市民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满意度较2013年下降5个百分点,为27%;但满意度仍较低,为23%,与2013年基本持平(见图2)。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5年3月进行的“生态环境状况广州市民评价”民调。调查根据11个区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中,将11个区划分为“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和“外围城区”三类。“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四个行政区;“周边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三个行政区;“外围城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249&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