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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整体获好评,交通服务评价升

发布日期:2015-01-1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4年10月进行了“全国城镇居民现状评价”系列民调,这是自2012年以来所进行的第3次追踪调查。本调查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内,随机抽取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本调查报告描述受访居民对本地社会服务状况方面的评价,具体包括教育服务、医疗服务、交通服务、市容卫生和文化娱乐等五项评价事项。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交通服务”获好评,且满意度上升

五个具体评价事项中,“交通服务”评价最好,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合计达61%,且较2013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不足两成,为15%(见表1)。



二、“教育服务”满意度略有上升,“医疗服务”评价相对较低

“教育服务”获受访者肯定评价,满意度较2013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至55%。

对“医疗服务”,受访者的满意度为48%,与2013年差异不大,仍居社会服务各事项之末;不满意度维持在两成以上,在各事项中最高(见表2)。



三、“市容卫生”和“文化娱乐”满意水平依旧高

对“市容卫生”,受访者的满意度达57%,与2013年基本持平。

“文化娱乐”也获受访者好评,满意度为52%,较2013年上升了3个百分点(见表3)。



四、低收入者评价显低,“医疗服务”尤甚

对社会服务各事项,低收入者评价低于其他人群。其中,对“医疗服务”,低收入者不满较高,不满意度为34%;相反,高收入者评价以满意为主,满意度达65%。

此外,低收入者对“教育服务”的满意度为41%,低于高收入者33个百分点(见表4)。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10月份进行的“全国城镇居民现状评价”系列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1000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37%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县级市)的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收入人群的态度特点。不同收入组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015&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