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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题

政府促进就业民众评价升,但多感有就业歧视
——2013年度就业状况全国城镇居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4-2-24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12月进行了“就业状况全国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调查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取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就业率民众整体评价持稳,低收入和中低收入者不满上升

对本地就业率,较多受访者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比例合计为34%,而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人也有20%,与2012年基本持平(见图1)。



分析发现,低收入者和中低收入者的不满均有上升,不满意度较2012年上升4和7个百分点,至36%和27%,而满意度在20%左右;相反,高收入者满意度高达76%。

在西部地区,受访者对就业率的满意度虽升至28%,但仍比中部和东部低了5至8个百分点(见表1)。


二、就业难民众看法分化,低收入者多感就业难

在本地找工作,感到“容易”和“比较容易”的受访者,比例合计为46%;感到“比较难”和“难”的人仍较多,为41%,与2012年基本一致(见图2)。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仍有半数人感到“就业难”;中低收入者感到“就业难”的较2012年上升4个百分点至49%,认为“就业易”者则下降6个百分点。


三、认为存在就业歧视的人持续多,年轻人感受更突出

对就业歧视现象,仍有51%的受访者认为存在,其中18%表示“经常有”,33%表示“偶尔有”,与2012年相差无几(见图3)。



需指出的是,处于事业发展起步期的19至30岁年轻人中,表示有就业歧视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人群,达63%,且较2012年上升4个百分点。


四、政府促进就业工作民众评价上升,东部地区满意者增多

对本地政府促进就业工作,受访者满意度超过三成,为34%,不满意度较2012年下降4个百分点,为17%(见图4)。



东部地区受访者对本地政府促进就业工作更为满意,满意度较2012年上升3个百分点至36%,明显高于西部的29%。

值得注意的是,低收入者不满意度为29%,明显高出满意度10个百分点,与高收入者以满意为主的评价形成反差。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12月进行的“就业状况全国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69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及所含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地区、收入、年龄人群的态度特点。报告中的区域划分根据政府口径,将全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不同收入人群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8分”的,“高收入者”为“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319&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