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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养老安全感较低,县、镇保障覆盖不足
——2011年广东省养老保障城镇居民评价项目之三

发布日期:2011-8-19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养老保障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各类别地区[1]居民对养老保障的感受与评价特点。


    1、大城市居民对退休后生活安全感略逊。镇区、县级市和县城的受访者对退休后的生活安全感最高,达到75%;地级市居次。最低的是大城市居民,安全感未过七成(见表1)。


    2、各地区居民对养老保障性价比评价尚可。目前“养老金缴费水平”、“领取养老金水平”的满意度均在三成左右,且大致高于不满意度。值得注意的是,大城市、地级市居民对“养老金领取水平”评价偏低(见表2)。


    3、县、镇区养老保障覆盖不足。两地居民表示有参加“政府提供”养老保险的比例不到五成五,远低于大城市、地级市近20个百分点(见表3)。


    4、“适中缴费,基本保障”为主流意见。各地区居民选择工作时期“适中缴费”,退休得到“基本保障”的比例均占多;但大城市居民倾向“多缴费,高保障”的意愿较强,选择比例在所有城区居民中最高(见表4)。


    概括而言,各地区居民对养老保障性价比评价尚可,但大城市、地级市居民对领取养老金的水平评价偏低,且大城市居民退休后生活安全感在所有地区中最低。看来,在生活成本较高的大城市,养老保障水平与居民实际期望仍有差距。

                                                           (项目负责人:王文俊  撰稿人:周鹏)


[1]根据广东省行政区划和城市规模的特点,将全省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城、镇区四类规模城市类型。其中将广东省21个地级市划分为大城市和地级市,大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两个城市,地级市包括其他19个地级市。

大城市是指广州、深圳的市辖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以及镇;

地级市是指除广州、深圳之外的19个地级市的市辖城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县(自治县)、镇;

县级市及县城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县级市、县、自治县的城区,其中还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不包括其他镇;

镇区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镇区,不包括镇辖乡村,不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