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专   题

民众不同程度获医改红利,但看病花费花时增多
——医疗改革效果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3-06-19


2009年3月,国务院公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启动新一轮医改。为了解民众对四年以来医疗改革效果的评价,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5月进行了民调。本调查以分层随机抽样方式,通过电话访问了2000位广东城镇居民。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整体评价

1、多数受访者认为“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改善,且肯定医疗服务水平和医保报销水平的提升

新一轮医疗改革,重要目标之一是“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经过四年医疗改革,认为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有改善者居多:近半数受访者认为“看病贵问题”有改善,比例为47%;认为“看病难问题”有改善的比例也较多,为44%。

值得注意的是,认为有改善者中,以“有所改善”为主,在四成左右;认为“明显改善”的均仅为5%(见图1)。


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优化医疗服务,努力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好病,是本轮医疗改革的重点任务。民调发现,多数受访者肯定医改以来医疗服务水平和医保报销水平的提升:认为“提高了”的受访者比例分别达51%和44%;而认为“降低了”的低至一成左右(见图2)。


2、认为“看病贵、看病难”没改善者仍较多,且多数人认为看病费用、时间增加和药品价格上升

虽然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改善得到多数人的肯定,但认为没改善者仍较多:认为“看病贵”、“看病难”没改善者分别达45%和48%,其中以“没变化”居多,分别为33%和37%,“有所恶化”和“明显恶化”的合计比例在12%左右(见图1)。

有效抑制虚高的定价,是医疗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然而据受访者的观察,认为药品价格“上升了”的比例达58%,认为“下降了”的仅13%。

更为重要的是,认为看病就医费用增加的受访者比例高达62%;认为看病花费时间增加者也多达40%;均远高于“减少了”的比例(见图3)。可见,本轮医改在减少民众就医费用和缩短就医时间所取得的成效,离切实缓解“看病贵、看病难”还有较大差距。


3、自身就医费用负担没变化者居多,且有三分之一人明确表示负担加重

医疗改革最终是要实现“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的目标,然而从自身就医费用负担变化来看,受访者表示“没变化”的居多,为42%;而表示“加重了”的也较多,为34%,明显多于“减轻了”的24%(见图4)。


从就医费用负担加重者看,主要是因“医疗费用更贵了”,被选比例高达69%;其次是“多检查、多开刀”,比例为37%;而认为医保作用不大的也不少,“报销比例低”和“报销范围小”分别为27%和33%。此外,还有28%的人是因“得病多了”。

对于就医费用负担减轻者来说,主要是医保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医保报销比例上升”被选比例高达63%;“报销范围扩大”也有39%;而“医疗费用便宜了”的被选比例不多,为24%。此外,因“少去医院、自己买药吃”和“少生病了”这类自我调节方式减少就医费用的也不少,分别为26%和34%。


4、多数人对医改减轻民众就医费用负担有信心

虽然目前看病贵问题仍较突出,但多数受访者对医疗改革减轻民众就医费用负担预期积极,达62%的人表示“有信心”。值得注意的是,有38%的人表示“没信心”或“难说”。


二、各人群医改红利获益分析

改革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不同人群在医改过程中得到实惠有明显差异,本次民调结果反映了这一情况。

1、老年人、高收入者和公费医疗者成医改获益较多群体,就医费用负担减轻明显

对自身就医费用负担减轻,61岁以上的老年人感受最明显,表示“减轻了”的为34%,多于其他年龄段人群10个百分点以上。同时,老年人认为看病难有改善的比例较多,为49%,居各年龄人群之首;而且,认为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了”的比例高达62%,至少高出其他年龄段人群10个百分点以上。

高收入者的就医费用负担减轻感受也较明显,表示“减轻了”的比例为32%,多于“加重了”;截然相反的是,其他收入者感受以加重居多。分析还发现,对医改效果多项评价,呈现收入越高者评价越好的特点。尤其是对“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改善的评价上,高收入者认为有改善的达58%和51%,远高于低收入者20个百分点左右(见表1)。

此外,公费医疗者对自身就医费用负担表示“减轻了”的为29%,多于“加重了”的比例;其他医保者则相反,认为“加重了”的多于“减轻了”的。而且,对“看病贵”和“看病难”问题,公费医疗者认为有改善比例多达56%和50%。


2、多数低收入者就医费用负担加重,多项评价显差

让最贫穷、最困难的人群优先得到改革红利,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是医疗改革应有之义。然而民调却发现,对自身就医费用负担,低收入者表示“加重了”的达44%,其中最低收入者更高达51%。

分析还发现,对医改效果多项评价,低收入者评价显差。尤其是在“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改善的评价上,低收入者认为没改善比例最多,达55%和59%(见表1)。


对医疗服务水平和医保报销水平,低收入者评价也较低,认为“提高了”的比例分别为42%和36%,明显低于高收入者近20个百分点。

此外,对医改减轻民众就医费用负担,低收入者信心较弱,表示“有信心”者刚过半,低于高收入者近20个百分点。


3、大城市居民多认为“看病难”没改善,对医疗服务水平提升评价不高

大城市居民认为“看病难”没改善的比例高达53%,居各类城市之首;同时,认为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了的比例为44%,明显比县城居民低了19百分点。可见,大城市医疗资源虽较为集中、优质,但医疗服务的提升未能满足庞大的就医需求,“看病难”尤为突出,大城市此方面的医改应值得重视加强。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5月份进行的“医疗改革效果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1-4、5-6、7-10分为三组,得出受访者3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其中最低收入者为“1分”、“2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