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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对2013年有积极的预期
——“2013年个人经济生活预期”全国城镇居民民调

 发布日期:2013-01-29


 2012年11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进行了“2013年个人经济生活预期”全国城镇居民民调,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样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了解民众对2013年经济生活变化的个人预期。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民调设置了体现个人生活品质的指标,即“个人生活水平”,及影响生活品质的基础指标,包括“个人收入水平”、“个人财产水平”和“社会福利与保障水平”。本报告着重介绍整体受访者对2013年经济生活的个人预期,及不同收入人群的预期特点。


 1、生活水平,受访者多预期上升。

 对2013年自己生活水平的变化,持“上升”或“有所上升”预期的受访者居多,比例达46%,而预期“下降”或“有所下降”的人仅8%;还有29%的人持“基本稳定”表态。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预期上升的人也不少,为37%,但与高收入者的71%相比,差距甚大。


 2、收入变化,低收入者预期也乐观。

 在收入方面,预期有不同程度上升的人较多,受访者比例达44%,远超下降者37个百分点;同时还有33%的人预期“基本稳定”。

 低收入者亦以预期上升的人居多,为36%,较之只有14%的人认为2012年收入有上升,显得预期乐观。 

 3、财产水平变化,高收入者预期尤为乐观。

 在财产变化上,持“基本稳定”预期的受访者居多,比例为44%;认为会上升的人也不少,为34%,下降者仅7%。

 其中,高收入者预期尤为乐观,上升者多达61%,远超其他人群。


 4、福利保障水平,民众预期稳中显升。

 对社会福利与保障的变化,预期以“基本稳定”占多,比例为41%;预期上升的也有36%,下降者仅4%。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预期上升的人只有28%,且表示“难说”者也有27%。看来,低收入者对福利保障预期较为纠结。


 综上所述,民意的主要特点是:

 ——在特殊的经济形势下,我国经济发展仍保持一定增速,这让民众包括低收入者,对来年收入上升预期积极;相对地,对财产积累、及由社会转移支付的福利保障,预期较稳健。

 ——不同收入人群预期差距突出,高收入者明显乐观,相比之下,低收入者则落差甚大,这显然预示着社会差距仍存在继续扩大的前景。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1月进行的“2013年个人经济生活预期”全国城镇居民民调。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69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1%人口抽样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不同收入组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收入者”为“7分”、“8分”;“高收入者”为“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感受选择:对变化情况作“上升”、“有所上升”、“基本稳定”、“有所下降”、“下降”的感受选择,上升比例为选择“上升”与“有所上升”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下降比例为选择“下降”与“有所下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