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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偏低者对教育状况不满明显,学前教育尤甚
——2012年教育服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三

发布日期:2012-9-13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8月开展了“教育服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2012位城镇居民。

 本报告着重介绍不同收入居民的评价差异。

 1、教育状况收入偏低者不满明显。

 对目前的教育状况,低、中低收入者中,评价不满的人分别多达27%、26%,与评价满意的比例接近。而中等、中高及高收入者中,评价不满的人低于两成,比满意者少15个百分点以上(见表1)。

 

 2、学前教育收入偏低者不满高,与中高及高收入者差异显著。

 低、中低收入者中,对学前教育不满意的人均达到28%,比持满意评价的分别高出5、4个百分点。而中高及高收入者中以评价满意者居多,占比38%,较不满意者高出16个百分点。

 其余教育阶段,中高及高收入者评价均明显高出:持满意评价的人均过半,而其余收入人群该比例基本低于四成,差距在15个百分点以上(见表2)。

 

 3、收入偏低者更感读书贵。

 低、中低收入者中认为读书“贵”、“比较贵”的比例合计均过半,比中高及高收入者多出12个百分点以上(见表3)。

 

 4、师资水平、教学效果等指标,低收入者[1]评价明显低于中高及高收入者。

 教育服务的多数指标,中高及高收入者中持满意评价的人在五成左右,而低收入者的基本在四成以下,评价显低。特别是“师资水平”、“教学效果”、“学风校风”,持满意评价的低收入者不足三成,比例分别为25%、26%、28%,比中高及高收入者的少22、15及12个百分点(见表4)。看来,不同收入家庭子女就读的学校、接受的教育差距仍明显。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8月份进行的“教育服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2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可接受度、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收入人群的评价特点。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5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的受访者;“中低收入者”为“3分”、“4分”的;“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中高及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1] 本报告中,教育服务各项具体指标的评价,重点分析有孩子在读的家长及正在读书的学生意见,即“教育亲历者”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