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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切忌轻率地用价格调节市民行为

发布日期: 2014-05-14


自物价部门提出停车费涨价以来,坊间怨声四起。虽说近年“只涨不跌”的调价已让市民难服气,但这次让市民最不舒服之处在于,物价部门对开车进城的社会行为进行了审判。因中心城区拥堵要以价格杠杆来限制市民开车,停车费提价暗含着市民开车进城存有不合理之意。

市民爱进城中心的偏好,是广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必然结果,更是市民热爱广州城的表现。如果不想因私家车太多变得道路拥堵,理应大力发展公交。然而,公交发展未能满足市民进城需求时,却要限制市民开车,使得市民一进城就要在公交地铁上挤得痛苦不堪,那么路面交通变得美好,车跑得再快再顺又有何意义?停车费提价,犹如头痛医脚,定然引致市民的愤愤不平,更为市民对物价和调控工作评价提供负能量,不满又将上扬。

更何况,在市民看来,有关部门的调控意味着市民应少进城“添堵”,多呆城外,这才是好市民的行为,才是热爱广州的表现。不得不问,一千多万市民的行为合理性,究竟应该由谁判定?有关部门少数人研究研究,征询征询专家意见,召开十几人的听证会就能决定千万市民的行为选择?

改革开放30多年,计划经济下的管制色彩早已消淡许多。社会多元,百花齐放,充满活力,是广州城市最鲜明的特色,而政府开明务实的作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某些部门仍时不时像“圣人”一样,高高在上地审判市民的行为。一旦觉得不妥、不对的,就想着用公权力管制管制,不曾细想市民行为某种程度上有其天然合理性,调控应尊重市民的选择,科学引导而非轻率地强制。

自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活动是否成功,可从政府决策是否以群众利益为依归得出判断;只有群众感受好,群众过得好,决策才叫好,行政者才叫有群众感情,有群众立场。因此,有关部门在调价决策前,必须深入群众,给予社会充分讨论,凝聚官民共识;在取得大多数人同意,再出台相关措施。而且价格调控,仍应回归经济规律上,依据市场和社会成本实行价格管理,切忌轻率地调控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