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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1995年广州市民社会保障意识民意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1995-7-30
 
       社会保障,是我国建立市场经济所必须完善的体系。它关系到社会、企业、个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也是我国经济得以稳定、持续发展的保证和前提之一。鉴于在广州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只局限于理论层次上,而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广大市民的保障意识尚未有过相关调查。民意中心于六月份开展了关于广州市民社会保障意识的民意调查。这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30份,收回有效问卷500份,回收率达94.3%。

 

前   言

       此次调查的结果可概括为:

       一、社会保障(险)虽已为人所知,但市民对我国的社会保障(险)制度还是缺乏全面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宣传与推广。

       二、市民对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最为关心。

       三、市民在社会保险方面对单位的依赖性大。

       四、市民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较为关心。

       五、超过一半的市民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表现出既迫切希望又担心的矛盾心理。

       六、市民对广州目前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评价是一般。

       七、多数市民认为当前社会保障的进程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一、样本的基本资料

       在被访者中,性别比例基本一致,男性为50.2%,女性为49.8%。46.7%的被访者所在的单位属于国营企业,机关单位的占16.3%,中外合资企业的占15.1%,私营企业的占8.1%,集体企业的占7.2%,外资企业的占2.6%,乡镇企业的及其他企业类型的占4%。被访者中工人所占比例最大,为29.2%,其次是管理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占22.6%和17.8%,办公室人员所占比例为15.8%,厂长经理的比例为3.6%,其他人员占10.7%。在被访者中,固定工占了大多数,有57.6%,合同工30.1%,临时工和离退休职工分别只占7.5%和4.8%。

      在评价个人的收入水平时,这次调查按2000元以上,500~2000元、500元以下三个档次把个人每月的平均收入分成高、中、低三个档次。中层收入者在此次调查中占绝大多数,比例为77.3%,2000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占3.6%,低收入者的比例为19.1%。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市民对社会保障有一定的认识,但缺乏全面的认知。

       我国的保障制度大体划分为六大块,即(1)社会保险;(2)社会福利、救济和社区服务;(3)优抚安置;(4)社会互助;(5)个人储蓄;(6)法律保障。在这六项内容中,市民最缺乏认知的是个人储蓄,只有30.9%的人认为这是社会保障的内容。能够认知“社会互助和优抚安置”也是社会保障内容的被访者的比例也很少,分别为32.7%和32.3%。能够正确认知其它三项内容的被访者比例均在六成以上,其中能认知“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内容的人占比例最多,为70.3%,认知“法律保障”的人的比例为61.8%。

       在市民的旧意识里,一提起社会保障,大多数人认为就是社会养老,社会福利、救济,对其它方面认识不够或根本就不知道。个人储蓄、社会互助、优抚安置等方面的认知率低一是因为我国在这几方面的发展还未真正步入正轨;二是市民在这几方面的接触不多,认识不深。今后,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和发展,这些方面将会逐渐受到市民重视。

      (二)社会保险初为人识,有待进一步宣传与推广。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实施十年以来,市民对它的认识逐渐增多。


 

 


       从表中可看出,市民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知道得最多,均在70%以上。随着企业、医疗、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制度的改革,个人在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要求通过保险获得最大程度保障,将会大幅度地增多,市民对这几个方面的认识也就更深了一步。工伤、住房、生育保险的知名度相对低一些,这与这几项保险的实施时间较迟,企业、社会的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市民的参与积极性不高有关。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自然会要求对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做出保障,而参加社会保险则往往成为人们的最好选择,到时社会保险的品种将会大大增加,改变目前投保品种既少又单一,形成成千上万、五花八门的品种格局。在此次调查中,就有不少被访者提到人身、家庭财产、旅游、住房、子女教育等新兴领域的保险品种。

        在这6项社会保险中,市民所参与的保险项目排在前三位的是养老保险(53.9%)、医疗保险(36.6%)和失业保险(22.8%)。值得注意的是,这三项保险的比例不是很高,仅有养老保险超过一半的被访者已拥有,而有12.4%的被访者回答不清楚自己是否已拥有保险,回答一项保险也没有的被访者占14.5%。这意味着这些企业对职工的社会保险的重视和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部分职工对此不关心,并不在乎或并不知道自己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也不知道企业有为其员工缴纳部分保险金的义务。

       调查结果表明,市民最为关心的前三项社会保险依次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与前面社会保险的认知度和调查结果是一致的,说明人口老化,企业改革转型,新的公费医疗制度的实施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已引起广大市民的注意和关心。下面就这几方面的具体调查内容进行分析。

       1、养老保险转为由社会负担为广大市民所接受。

       调查表明,对“养老保险由社会管理可以保证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这种说法表示同意的被访者比例为73.1%,只有6.4%的被访者对此持反对意见,另有18.4%的被访者对此说法表示无所谓。

       随着广州市人口老化的现象日趋严重,到2000年,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由目前的60多万增加到100万,从而使“老有所养”的问题日益突出。与此同时,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家庭观念出现了变化,传统上的“养儿防老”观念已不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大量的离退休人员对企业也是一大负担。可见,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社会养老保险,可让广大职工老而无忧,老有所养,企业又能减轻负担,从而进一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市民在医疗保险费用方面对单位仍存在较大的依赖性。

       调查结果表明,被访者认为医疗保险费用应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比例为28.6%,认为应由国家和单位分担的有25.1%,认为应由单位负担的有21.9%,认为应由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有13.1%,只有3.9%的被访者认为医疗保险费用应由个人自己负担。另有74.4%的被访者认为“成立社会共济基金可以保障大病医疗”,只有7.8%的被访者对此说法持反对意见。

      3、市民信赖和利用失业保险的意识需要加强。

      调查显示,假如失业情况出现时,人们依次倾向于“自己想办法解决再就业”(64.1%),“申请领取救济金,等候政府单位安排就业”(30.4%),“赖着单位不走”(3.5%)。这表明市民对失业的承受力有所加强,反映了人们不甘于消极地坐等领取救济金的心理,而是希望早日通过劳动来养活自己。另一方面,认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的被访者的比例为77.6%。这既说明了市民对一个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的希冀和信心,又说明他们对自身能力的信任。

       在企业深化改革的今天,随着经营机制的转换,劳动用工制的改革,必将出现大量的企业富余人员,待业人员以及关闭企业被精简人员,对他们提供失(待)业保险服务无异于是一种非常及时的措施,可起到一定的稳定情绪作用。但有76.7%的被访者回答不知道怎么申请待业保险金,有28.8%的被访者能回答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待业救济基金,回答向保险事业局申领救济金的被访者比例为22.1%,最多被访者(30.2%)是回答向单位申领救济金。可见,在申领救济金方面需要大力宣传有关事项,使广大职工能明确到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具体程序。对于有特殊困难的职工要采取特殊办法,使职工从总体上受益,解除他们对企业改革的后顾之忧,以免造成社会动荡。

      (三)广大市民在社会保险方面对单位的依赖性大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广大市民在社会保险方面对单位的依赖性很大,已购买社会保险的被访者中有60.4%是单位买的,只有14.5%的被访者是自己买的。未购买社会保险的被访者(25.2%)中,回答未买原因在于单位不买,自己买不方便的占了49.1%。另外25.9%的被访者不知道社会保险,有18.5%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必要购买社会保险。在回答如果你失业下岗时会向那个部门申领救济金时,单位是被访者首选的,比例为30.2%。可见,广大职工依赖单位的传统思想仍然存在。同时提醒了我们的企业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府、市府关于职工保险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投保,让职工了解企业参加投保的情况,另一方面要配合社会向职工宣传社会保险制度及其细则,让广大职工主动参与到社会保障体系中。

      (四)市民对个人专户基金和社会公积金的看法。

       调查表明,大部分被访者对个人专户基金和社会公积金并不了解,有75.3%的被访者回答不知道有这两者之分。如果个人专户金部分计算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市民每月可以拿出工资总额中的多少呢?大部分人认为只能拿出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0%,5%以下的比例为44%,5%~10%的比例为42.4%,有7.8%的被访者认为可以拿出工资总额的11%~20%,另有2.5%的被访者认为可以拿出工资总额的20%以上。随着工资的调整,将个人缴费比例提高进入个人专户基金,有32%的被访者认为完全可以负担,51.4%的被访者认为有点困难,只有14.1%的被访者认为负担过重。有41.5%的被访者认为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进入个人专户基金是合理的,有27.4%的被访者认为不合理,另有28.1%的被访者回答不知道。

       调查表明,有47.4%的被访者同意“适当增加个人负担能有效地增大公积金数额,提高保障水平”这种说法,有20.2%的被访者对此持反对意见,另有24.7%的被访者对这种说法表示无所谓的态度。

       调查表明,广大市民非常关心社会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有64.3%明确表示关心社会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有27.4%的被访者表示无所谓,只有3.5%的被访者表示不关心。

       有53%的被访者认为有必要使用强制性法律手段实行社会保险金的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以保证社会保险金的正常运转,另有21.4%的被访者认为没有必要,有22.8%的被访者认为无所谓。

       可见,在筹集社会保险金时,特别是个人支出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宣传以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增强个人的社会保险意识和责任感,使公民自身成为社会保险的责任主体,保证个人对社会保险的参与和监督。但也提醒了我们的保险事业部门,一定要花大力气,树立良好的形象,充分发挥保险制度的优势,使之更加切合实际并日趋完善。

      (五)超过一半的市民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表现出既迫切希望又担心的矛盾心理。

       调查表明,有69.8%的被访者表示迫切希望改革社会保险制度,只有3.2%认为最好不改,另有23.3%的人认为改不改都行。

       有72.2%的被访者认为社会保险由单位负担转为由社会共同负担是合理的,有7.6%的被访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另有18.9%的被访者认为无所谓。

       有65.5%的被访者担心政府、单位的改革措施(由单位负担转为社会负担)会使他们得不到保障。表示对此不担心的为23%,有10.4%的被访者表示无所谓。

       广大市民对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表现出矛盾心理,一方面认为它迫切需要进行改革,一方面又对此表示担心,这就提醒了政府、企业在改革和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时,要考虑到广大市民的承受能力,更新观念,使全社会深入认识改革的性质。保险事业单位也要切实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为市民排忧解难;保险金的使用要及时落到实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杜绝挪用和滥用社会保险金的现象。

      (六)市民对广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的评价是一般。

       调查表明,有44.7%的被访者认为广州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是一般,认为不完善的有37.8%,认为完善的只有3.9%。

       那么市民对广州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是否满意呢?有53.2%的被访者认为一般,不满意的有22.8%,表示满意的有4.6%。

       可见,在广州市民心目中广州市的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保障还未真正形成体系,今后还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努力,尽快健全和完善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

      (七)大部分市民认为当前广州社会保障的进程应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

       调查表明,有56.5%的被访者认为当前社会保障的进程应是“实行社会保障,使劳动者及家属在年老、疾病、工伤、残废、生育、死亡、失业时,避免收入中断或减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有25.3%的被访者认为应是“赈灾、助残、救济困难户”,有15.4%的被访者认为应是“提供福利项目、设施、资金和社会服务,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

 


       三、综述

       综合调查结果,可以认为广州市民对保险保障已有一定的认识,但缺乏全面的和深刻的认知。我们各有关部门还必须大力宣传和推广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应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任务;建立多层次、多项目、适应多种经济成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全面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