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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噪音污染普遍存在,污染程度普感严重
——2011年广州市噪音污染公众评价民调报告

发布日期:2012-1-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12月进行了“2011年广州市噪音污染公众评价”民调,本调查根据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电话访问了全市共1012位市民,了解受访者对当前广州市各种噪音污染的评价。民调设置了噪音污染9项指标,让市民评价污染是否存在、污染程度,并选出最希望政府解决或改善的污染事项。

调查结果显示,噪音污染普遍存在,污染程度普感严重,尤以夜间车辆行驶、白天建筑施工噪音污染为甚。

1、市民普遍认为存在噪音污染。民调设置的9项指标,多达7项市民认为“存在”污染的比例达六成及以上,集中在白天的建筑装修、生产经营、夜间车辆行驶噪音相关的指标(见图1)。

2、噪音污染普感严重,夜间噪音污染尤甚。

对各项噪音污染程度的评价,认为“一般严重”、“比较严重”、“严重”的市民比例合计均过50%,其中6项更超过60%,近两倍于“不太严重”、“不严重”的合计比例。

从具体指标来看,市民认为夜间噪音污染更严重,4项指标市民明确表示污染“严重”的比例基本高于白天噪音污染指标;其中,“晚上大货车的噪音”、“晚上跑车、改装车高速行驶的噪音”污染“严重”程度居首,接近两成。

而白天噪音污染5项指标中,以“建筑施工的噪音”影响为重,16%市民认为其污染“严重”,比例明显高于其余4项指标(见表1)。

3、市民最期待解决和改善夜间车辆噪音污染。“晚上大货车的噪音”位列市民期待解决的噪音污染首位;“晚上跑车、改装车高速行驶的噪音”、“建筑施工的噪音”紧随其后,被选比例均过35%(见图2)。

归纳而言,在市民看来,噪音污染普遍存在,且严重程度较高;其中以晚上大货车、跑车、改装车高速行驶产生的噪音,白天高分贝的建筑施工噪音污染最严重。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2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州市噪音污染公众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州市12个区、县级市,总样本量为1012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县级市)、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市民,符合广州市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污染事项进行“严重”、“比较严重”、“一般严重”、“不太严重”、“不严重”的评价选择,并以严重合计、不严重合计进行评价特性分析。严重合计为选择“严重”、“比较严重”、 “一般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严重合计为选择“不太严重”和“不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刘荣新  执笔人:魏惠燕)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