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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城镇基本状况粤东、粤西居民评价较差
—— 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2-1-1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11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居民对城镇基本状况评价的特点。

一、总体评价

城镇基本状况的评价,以珠三角居民较好,粤北次之,粤东、粤西较差。31项指标中,评价正面的指标珠三角地区为17项,占总指标的55%;粤北为13项,占总指标的45%;粤东、粤西仅占三成左右,而评价负面的指标两地均占总指标的60%以上(见表1)。

具体来看,珠三角居民对社会服务、经济状况的评价在各地区最好,尤以经济发展、交通出行、文化娱乐为甚,满意度达四成左右的较高水平;但消费安全的不满度在各地区居前。

粤北山区居民对社会服务满意水平也在各地区前列,其中教育服务、交通出行、市容卫生等多项指标与珠三角并列居前;而对经济状况评价偏低,其中居民收入不满意度高达45%。

粤东地区居民对民生安全、社会服务多项指标评价差于其他地区,以社会治安、交通出行、市容卫生为甚,不满意度过四成;此外生态环境在各地区中是唯一评价负面的,值得注意。

粤西地区居民的评价全面偏差,大多数指标的不满水平位列各地之首,集中在民生安全、经济状况及社会状况。其中社会治安、居民收入的不满意度逼近50%;经济发展、居民就业、消费安全、社会和谐等的不满也明显较高。

二、民生安全状况

各地居民对民生安全状况所有4项指标的评价均存在显著差异。

1、“生态环境”粤东与其他地区居民评价反差明显。粤东居民的评价是唯一不满意度高于满意度的;反之,其他地区居民的满意度均高于不满意度(见表2)。

2、“社会治安”粤西、粤东居民不满突出。除珠三角居民评价正面之外,其他地区评价均为负面。其中粤东、粤西居民不满意度高达四成以上,值得注意(见表3)。

3、“社会保障”粤东、粤西居民评价负面。各地区居民满意度均不足三成,而不满意度较高。其中粤东、粤西不满意度均高出满意度8个百分点,评价负面(见表4)。

4、“消费安全”粤西、珠三角居民评价负面。各地区居民满意度均低于三成,而不满意度过25%,评价偏低。其中粤西、珠三角不满意度过三成,高于满意度,值得注意(见表5)。

三、经济状况

在所有7项指标中,各地区居民对“居民收入”、本地经济发展”、“居民生活状况”、“居民就业”4项指标评价存在不同程度差异,其它指标评价基本不存在差异。

1、“居民收入”粤西、粤北居民不满突出。各地居民评价均负面,其中粤西、粤北居民不满突出,不满意度超过45%,比珠三角高出15个百分点以上(见表6)。

2、“本地经济发展”珠三角、粤西居民评价反差明显。珠三角居民评价正面明显,满意度接近四成;反之,粤西居民评价负面明显,不满意度高出满意度15个百分点(见表7)。

3、“居民生活状况”粤西居民评价负面显见。粤西不满意度为26%,高于满意度,是唯一评价负面的地区(见表8)。

4、“居民就业”珠三角、粤西居民评价反差明显。珠三角满意度为三成,高于不满意度,评价正面;反之,其他地区居民评价负面,其中粤西不满意度近四成,远超满意度20个百分点(见表9)。

四、社会状况

在所有5项指标中,各地居民对“社会道德”、“社会秩序”、“社会和谐”、“社会诚信”4项指标评价存在不同程度差异,其它指标评价基本不存在差异。

1、“社会道德”粤西居民评价明显为差。各地居民评价基本负面,其中粤西评价最差,不满意度达35%,而满意度在所有地区中最低(见表10)。

2、“社会秩序”粤东、粤西居民评价明显负面。珠三角居民评价最好,满意度近四成,高出不满意度近20个百分点;而粤东、粤西评价负面明显,不满意度均在35%左右,与珠三角反差明显(见表11)。

3、“社会和谐”珠三角、粤北居民甚为满意,而粤西评价负面明显。珠三角、粤北山区居民满意度过35%,明显高于不满意度;粤东居民也持正面评价;而粤西不满意度达三成,高出满意度8个百分点,是唯一评价负面的地区(见表12)。

4、“社会诚信”各地居民评价呈现反差。各地居民的满意度均为三成以下的低水平。但其中粤东、粤北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而珠三角、粤西不满意度高于满意度(见表13)。

五、社会服务状况

在所有的10项指标中,各地居民对“教育服务”、“文化娱乐”、“交通状况”、“市容卫生”4项指标评价存在不同程度差异,其它指标评价基本不存在差异。

1、“教育服务”除粤西外,各地居民满意水平均较高。粤西满意度最低,刚过三成,较评价最好的粤北低了10个百分点;其他地区居民的满意度均在四成左右的高水平(见表14)。

2、“文化娱乐”粤东、粤西评价满意水平最低。珠三角评价最好,满意度过四成,远超不满意度25个百分点;粤北居民满意度也较高;而粤东、粤西的满意度在25%左右,较珠三角明显低了近15个百分点(见表15)。

3、“交通出行”获珠三角、粤北居民肯定,而粤东居民不满凸显。珠三角、粤北居民满意度为45%左右,评价正面;反之,粤东不满意度过四成,远超满意度18个百分点,评价负面明显(见表16)。

4、“市容卫生”获珠三角、粤北居民认可,粤东居民则负面评价突出。粤东、粤西不满意度均超过满意度,评价负面,粤东尤甚,不满意度高达43%,远超满意度25个百分点。反之,珠三角、粤北满意度接近四成,评价正面(见表17)。

综上所述,粤东、粤西居民对城镇状况的不满感受基本相同,尤以粤西为甚。粤西居民的不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者为经济状况,经济发展、居民生活两项核心指标满意度在所有地区中最低,不过两成,居民收入、居民就业的负面评价更为显著;二者为社会状况,社会秩序满意度仅为16%,社会和谐的不满更远高于其他地区10个百分点以上;三者为民生安全,近半数民众对社会治安不满。看来,粤西地区的社会状况堪忧。

(项目负责人:魏惠燕   执笔人:叶瀚琛)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1月份进行的“2011年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民调。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居民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