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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村委工作粤东村民最不满
——2011年农村村委工作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2-1-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进行“2011年农村村委工作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不同地区村民对农村村委工作的评价特点。在所设计的8项指标中,村民评价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地区差异。

1、村委工作效果村民评价差异明显。在村委工作效果的三项指标中,粤东村民对“村干部发展本村经济效果”、“村委为村民办实事”的不满意度均最高,其中“村干部发展本村经济效果”不满尤甚;粤西、粤北村民评价次之,对两项指标的不满水平与粤东相差无几;珠三角是唯一评价正面的地区。值得注意的是,粤西地区村民对“村委会调解村民纠纷、争端”不满较高(见表1)。

2、村委工作作风粤东村民评价最差。粤东村民对三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达三成以上的较高水平,且明显超过满意度,评价负面;粤西、粤北居次,不满意度均在三成左右,且与满意度基本持平;珠三角地区村民评价最好,满意度均最高(见表2)。

3、“村干部工作能力”粤东村民评价较差。满意度最低,且不满过两成五,即四人中有一人不满(见表3)。

4、“村干部民主选举”粤东村民不满尤甚。所有地区中,只有粤东村民评价负面,不满意度最高,且超过满意度8个百分点(见表4)。

概括而言,粤东村民对村委工作各项指标的评价均差,8项指标中有6项评价负面,如此高的不满令人堪忧。民调也显示,各地区村民对村委工作最不满的均是“村干部发展本村经济效果”,即使是经济发展最好的珠三角村民,不满也接近三成。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0月份进行的“2011年农村村委工作广东省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对全省所有市县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24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农村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村民对农村村委工作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张晓浩 执笔人:赵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