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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教育服务各地区、城市类型居民评价特点
—— 2011年教育服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1-11-1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0月进行了“2011年教育服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各类型城市居民对教育服务的评价特点。调查结果显示:

    一、各地区居民的评价

    1、教育总体状况各地区居民评价较好。各地区居民对教育总体状况可接受度均在75%以上,且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11~18个百分点,评价较好(见表1)。

    2、各阶段教育状况各地区居民评价均较好。对各教育阶段,各地区居民的评价较为相近:小学教育的评价最好,各地区满意度均在45%或以上;高中、初中教育评价也较好,满意度多在四成左右;值得注意的是,在所有教育阶段中,各地居民均对学前教育最不满(见表2)。

 

    3、公办教育珠三角评价最好,民办教育则粤东评价最好。公办教育各地区居民评价一致显好,满意度均过四成,其中珠三角达到最高的53%。而对于民办教育,粤东居民评价最好,满意度超过其他地区12~14个百分点(见表3)。

    4、各地居民普感学位不足。调查显示,各地区居民认为学位“都充足”的均不过两成,其中珠三角、粤北山区居民认为学位最不足的首两位是幼儿园、小学;粤东、粤西居民则认为是高中、幼儿园(见表4)。

    5、教育质量各方面,粤北山区居民评价相对显低。各地区的学生及家长对教育质量的各项指标满意度较高,基本过五成。值得注意的是,粤北山区居民对各项指标的满意度均最低,其中学校设施、师资水平评价较其他地区相差最大(见表5)。

   6、收费水平珠三角、粤西居民最不满,乱收费现象也最感严重。

    对目前学校的收费水平,各地区居民的不满意度均接近或超过三成,其中珠三角、粤西居民评价负面,不满意度在所有指标中最高(见表6)。

 

    而对于学校变相收费、乱收费现象,各地区居民认为“严重”及“比较严重”的居多,以粤西最高,珠三角次之,比例均过四成(见表7)。

    归纳而言,目前教育服务各地区居民总体评价均较好,差异在于:珠三角、粤西居民不满学校收费水平、认为乱收费现象严重的比例均较其他地区高;而粤北山区居民则对教学质量尤其是学校设施、师资水平的评价相对显低。

    二、各类型城市居民的评价

    1、教育总体状况评价较好,县级市及县城最好。对教育总体状况可接受度均在75%以上,且满意度均明显高于不满意度;其中以县城及县级市居民评价最好,满意度在所有居民中最高(见表8)。

    2、各阶段教育状况大城市居民评价最低,以学前教育为甚。各城市居民对各阶段教育的评价都较好,满意度远高于不满意度。但与此同时,大城市居民评价总体较其他城市差,除大学教育外,各阶段满意度均最低;其中学前教育不满意度更有25%,在所有居民中最高(见表9)。

 

    3、公办教育获一致好评,民办教育城市越大评价越差。公办教育各城市居民评价一致显好,满意度均接近五成,远高于不满意度30个百分点以上。民办教育则呈现城市越大,评价越差的规律;镇区居民满意度最高,为32%,比大城市居民高11个百分点(见表10)。

    4、学位数量大城市居民最感不足,以幼儿园为甚。调查显示,城市越大,其居民认为各教育阶段学位不足的比例普遍越高。具体来看,大城市居民认为幼儿园学位最不足,被选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城市;其次为小学(见表11)。

    5、教育质量各方面,镇区居民评价相对显低。各城市的学生及家长对教育质量的各项指标满意度基本过五成,远超不满意度。值得注意的是,城市规模最小的镇区评价显低,各项指标的满意度相比评价最好的城市低10个百分点或以上(见表12)。

    6、教育收费水平大城市居民评价负面,乱收费现象最感严重。

    对于目前学校的收费水平,大城市居民不满意度高达40%,明显高于满意度,是唯一评价负面的城市类型(见表13)。

    而关于学校变相收费、乱收费现象,各城市居民认为“严重”及“比较严重”的均占多数;以大城市最高,比认为“不太严重”和“不严重”的比例高出21个百分点(见表14)。

    归纳而言,目前教育服务各城市居民总体评价均较好,差异在于:大城市居民认为学校学位数量不足、乱收费现象严重、不满学校收费水平的比例均较其他城市高;而镇区居民则对学风校风、学校设施、教学效果、师资水平等与教学质量相关的指标评价相对显低。

(项目负责人:魏惠燕   执笔人:张晓浩)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10月份进行的“2011年教育服务广东省城镇居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19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严重合计”为“严重”和“比较严重”之和;“不严重合计”为“不太严重”和“不严重”之和。

    本报告包括了居民对教育总体状况、各种教育阶段、学位充足性、教育质量、教育收费等评价。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区、各类型城市居民对教育服务状况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地区;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地区;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地区;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地区。城市分类根据广东省行政区划和城市规模的特点,将全省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城、镇区四类城市。其中将广东省21个地级市划分为大城市和地级市,大城市包括广州、深圳两个城市,地级市包括其他19个地级市。1、大城市是指广州、深圳的市辖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以及镇;2、地级市是指除广州、深圳之外的19个地级市的市辖城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县(自治县)、镇;3、县级市、县城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县级市的城区,不包括镇以及下辖县、自治县的城区,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4、镇区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镇区,不包括镇辖乡村,不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