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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教育服务持续好评,医疗、养老服务评价靠后

发布日期:2017-02-1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6年第四季度进行“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系列民调,这是自2002年以来所进行的第15次追踪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电话随机访问了2000位城镇居民。本调查报告描述受访居民对本地社会服务状况方面的评价,具体包括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交通出行、市容卫生、文化娱乐和养老服务共六项评价事项。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整体评价

1、“教育服务”获居民持续好评

民调显示,对“教育服务”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达51%,而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比例仅13%;评价与2015年基本持平(见表1)。



2、“交通出行”、“市容卫生”及“文化娱乐”评价普遍上升

对“交通出行”、“市容卫生”及“文化娱乐”,受访者的满意度较2015年上升5至6个百分点。其中,“交通出行”的满意度升至五成以上,达53%;“市容卫生”的满意度升至接近五成的水平,为49%;“文化娱乐”的满意度升至46%(见表2)。


3、“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满意水平靠后

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近两年受访者的满意度均在35%左右,本年度分别为37%与35%,但与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相比至少低了9个百分点;值得一提的是,“医疗服务”的不满意度也有24%,每四人中就有一人不满(见表3)。


二、各类人群评价

1、珠三角居民评价居首,粤东西北居民对医疗、养老服务的评价较低

分析发现,不同地区居民对“交通出行”、“市容卫生”、“文化娱乐”、“医疗服务”及“养老服务”的评价差异较大。

珠三角居民评价高于其他地区,其中“交通出行”、“市容卫生”及“文化娱乐”的满意度均达五成及以上,分别为54%、54%和50%,“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满意度均接近四成的水平。粤东居民评价基本靠后,“市容卫生”与“文化娱乐”的满意度虽比2015年上升10个百分点左右至33%与32%,但在各地区中仍居末;“交通出行”、“医疗服务”及“养老服务”的不满意度均较高,在三成左右。

在粤西地区,居民对“交通出行”与“市容卫生”的满意度,较2015年上升10与8个百分点,前者升至与珠三角持平的水平,达53%;但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较低,不足三成,为25%;“医疗服务”的不满意度则接近三成,为28%。在粤北山区,居民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较低,为27%;“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在各地区中居末,为31%(见表4)。



2、地级市居民对“交通出行”与“市容卫生”的满意水平明显升,县城与镇区居民对“市容卫生”评价靠后

不同类型城市居民对“交通出行”评价普遍高,满意度均接近或超过五成;其中地级市与县城居民的满意度比2015年上升10与7个百分点(见图1)。



对“市容卫生”,大城市与地级市居民的满意度甚高,达53%与57%,其中地级市居民的满意度比2015年上升11个百分点;县城与镇区居民的满意度在四成左右,与大城市、地级市相比至少低了9个百分点。

需注意的是,县城居民对“医疗服务”评价居末,满意度为31%,大城市与地级市居民的满意度均在四成左右;镇区居民对“文化娱乐”评价居末,满意度为35%,远低于其他类型城市五成左右的满意度(见表5)。


3、低收入者较满意“教育服务”与“文化娱乐”,但“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满意度相对偏低

从不同收入人群来看,低收入者对“教育服务”与“文化娱乐”的满意度均在四成以上,分别为44%与40%。对比之下,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满意度相对偏低,分别为33%与30%,与高收入者相比低了12与17个百分点;其中“医疗服务”的不满意度也有31%,接近三人中就有一人(见表6)。


4、老年人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给予肯定,中老年人则较为不满

分析发现,60岁以上老年人对“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满意度高达51%与53%;但即将步入退休年龄且要照顾年老父母的51至60岁中老年人,不满意度高于其他人群,尤其是“医疗服务”,不满意度为31%,“养老服务”的不满意度亦有24%,高于其他年龄人群5个百分点及以上(见表7)。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6年第四季度进行的“广东城镇现状居民评价”系列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地区、类型城市、收入和年龄人群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各类型城市划分根据广东省行政区划和城市规模的特点,将全省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及县城和镇区四类城市。其中将广东省21个地级市划分为大城市和地级市,大城市包括广州和深圳两个城市,地级市包括其他19个地级市。1、大城市是指广州和深圳的市辖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以及镇;2、地级市是指除广州和深圳之外的19个地级市的市辖城区,不包括下辖县级市、县(自治县)、镇;3、县级市及县城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县级市、县和自治县的城区,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4、镇区是指全省21个地级市下辖镇区,不包括镇辖乡村,不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镇。报告对不同收入组的划分,根据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