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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近半数广州市民生活观感较好

发布日期:2017-01-19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近期进行“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民调,这是自1990年以来开展的第39次追踪调查。本次调查电话随机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本调查报告描述受访市民对经济状况方面的评价,具体包括广州经济发展、居民生活状况、居民住房、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共六项评价事项。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市民对广州经济发展的评价上升,近半数人满意生活状况

对“广州经济发展”,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市民比例为57%,比2015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比例仅8%(见图1)。


对“居民生活状况”,受访市民的满意度升至接近五成水平,为48%,比2015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不满意度只有10%(见图2)。


二、住房状况的满意度在四成以上

对“居民住房”,受访市民的满意度升至41%,近五年来首次超过四成;不满意度则降至两成以下,为19%,明显低于满意度22个百分点(见图3)。


三、就业状况评价保持较好,对收入的满意度仍较低

对“居民就业”,受访市民的满意度两年来均保持在三成以上的较高水平,为35%;不满意度为16%,与2015年基本持平(见图4)。


对“居民收入”,受访市民的不满意度持续下降,比2012年明显下降了10个百分点至22%;但满意度仍不足三成,为24%,与不满意度基本持平(见图5)。


四、物价水平不满降,但仍较高

对“物价水平”,受访市民的不满意度虽比2015年下降了7个百分点,但仍超过四成,为42%,比满意度高出21个百分点(见图6)。


五、低收入者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为三成五,对就业的评价仍较低

从不同收入人群来看,低收入者对“居民生活状况”的不满意度降至两成以下,为19%,满意度亦有35%,但对比中等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的47%与62%,差距依然明显(见图7)。


具体来看,低收入者对“居民住房”的满意度为32%,不满意度亦较高,为31%,明显高出中等收入者与高收入者17个百分点及以上。对“居民就业”,低收入者的满意度刚过两成,为23%,而中等收入者和高收入者的满意度分别为38%和54%(见表1)。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近期进行的“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民调。调查根据11个区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分析不同收入人群的态度特点。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选择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