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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垃圾分类,民意早已超越官意
——生活垃圾处理广州市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2-5-24  
 

 垃圾问题,既是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与民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事务。近日,广州城内再次热议垃圾问题,鉴于此,民意中心根据历年民调数据,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以期真实、全面的反映民意。本报告分析数据来源于民意中心1998年11月及2009年12月开展的广州生活垃圾处理民意调查。

 调查显示:对于垃圾分类,早在14年前已充分具备民意基础,对“垃圾处理,分类是基础”的共识更达到空前高度;市民强烈认为垃圾分类的关键在于政府切实推行;而未进行垃圾分类减量就“一烧了之”、“一埋了之”的做法,多数市民明确表示反对。显然,科学处理垃圾,广州早已不乏主流民意。

 1、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共识达到空前高度。

 民调显示,认为垃圾分类必要且时机成熟的人群比例,在2009年已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大幅上升了22个百分点(见图1);且高达93.2%的市民明确赞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文明处理垃圾的基础”。可见,垃圾分类的民意基础已足够深厚。

 


 2、市民积极配合垃圾分类的态度明确。

 2009年调查显示,如果在自己居住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超过九成人表示会积极配合,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上升了11个百分点;且仅7.0%的人表示“还是照以往的做法排放垃圾”(见图2)。垃圾分类问题上,不缺少社会共识,不缺少公众的热情。


 3、市民强烈认同垃圾分类的关键在于政府切实推行。

 虽然民意对垃圾分类已形成强大共识,但85.9%的市民仍认为“市民会接受垃圾分类,关键在于政府切实推行”,不认同这一说法的人仅占7.6%,表示“难说”的为6.5%。

 调查也显示,市民认同垃圾分类需要立法。88.4%的人认为“应该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地方立法,变成每位市民的义务”。法律先行可明确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管提供了合法依据,而非停留在依靠自愿的道德原则上。

 近来,一些市民向民意中心表示,政府天天讲垃圾问题,市民也早已认识问题的重要性,时任广州市长亦派团到台湾考察学习了,可这么多年,水价都提了6、7次,垃圾分类却总是实施不了。


 4、市民普遍反对垃圾不分类减量就一烧(埋)了之。

 对于垃圾处理的方式,主流民意不赞成“不做分类减量”就全部填埋或焚烧发电,93.0%的市民认为“垃圾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首先要进行分类减量。” 调查也显示,67.8%的市民不赞成“一埋了之”,48.6%的人不赞成“一烧了之”,持这两种态度的人群比例均占多数(见图3)。


 综上所述,在垃圾分类上,早已不乏民意与共识,十多年来,缺的始终是政府部门的行动。垃圾分类,问题并不在市民,政府还等什么?等到陈建华市长退休,市民又要等多少年!


附件一

2009年广州生活垃圾处理民意调查报告

 “垃圾围城”是中国城市面临的困局。广州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大城市之一,垃圾处理问题日显迫切,已引起社会广泛、高度的关注。为真实、准确反映民意,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09年12月开展广州生活垃圾处理民意调查。本次调查以问卷形式,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电话访问了广州市十二区(县级市)1006位不同职业、学历、收入的居民。

 调查结果显示,对选择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和选择垃圾处理专营企业的方式,公众形成了多方面的共识。

 1、文明处理垃圾是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

 公众对垃圾处理重要性的共识达到空前高度。调查显示,高达96.4%的市民认为“文明处理垃圾是社会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

 同时,市民充分认识到生活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六成受访市民认为广州生活垃圾问题“严重”或“较严重”,其中认为“严重”的比例居多,为40.9%(见图1)。

 


 受访市民认为垃圾问题严重的方面主要是“污染水质”、“臭异味”、“污染土壤”、“垃圾乱扔乱倒”、“影响市容”,被选比例过半;其次,“滋生蚊虫鼠害”、“数量太多”、“收集不及时”等方面也较突出,被选比例在三成至五成之间。

 可见,垃圾问题严重性主要反映在对环境污染上。近两年有关市民、专家评价环境状况的调查也显示,过半数市民和专家认为生活垃圾污染“严重”或“较严重”。

 

 2、文明处理垃圾,分类是基础。

 调查显示,93.2%的市民认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文明处理垃圾的基础”;85.9%市民认为广州有必要推行垃圾分类且时间成熟。

 调查还发现,认为垃圾分类必要且时机成熟的人群比例,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大幅上升了22个百分点(见图2)。可见,经过十年,垃圾分类的民意基础越渐深厚。

 


 3、市民积极配合垃圾分类的态度明确。

 如果在自己居住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超过九成人表示会积极配合,较1998年同类调查数据上升了11个百分点。且仅7.0%的人表示“还是照以往的做法排放垃圾”(见图3)。调查表明,垃圾分类问题上,不缺少社会共识,不缺少公众的热情。


 4、基于保护生态环境,一埋(烧)了之方式未获认同。

 对于垃圾处理的方式,主流民意不赞成“不做分类减量”就全部填埋或焚烧发电,93.0%的市民认为“垃圾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首先要进行分类减量。” 调查也显示,67.8%的市民不赞成“一埋了之”,48.6%的人不赞成“一烧了之”,持这两种态度的人群比例均占多数(见图4)。

 


 不赞成者主要基于保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认为“一埋了之”会污染土壤、水质,“一烧了之”会带来废气污染和燃烧灰尘大,而且认识到垃圾是可循环利用。


 5、对垃圾分类,市民认同需要立法。

 对垃圾分类,市民的立法需求已十分明显,88.4%的人认为“应该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地方立法,变成每位市民的义务”。法律先行可明确市民的责任和义务,为行政执法、社会监管提供了合法依据,而非停留在依靠自愿的道德原则上。


 6、实行垃圾分类的关键在政府切实推行。

 虽然民意对垃圾分类已形成强大共识,但85.9%的市民仍认为“市民会接受垃圾分类,关键在于政府切实推行”,不认同这一说法的人仅占7.6%,表示“难说”的为6.5%。


7、选择垃圾处理企业专营授权应“公开招标”,不愿“政府指定”。

超过六成受访市民主张垃圾处理专营企业选择应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才符合社会公平,可减少贪污腐败;只有两成五的人主张“政府指定”(见图5)。


 据民意中心的相关调研数据显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专营授权,市民态度是一贯、强烈的,主张引入竞争,走市场化道路。如对污水处理行业,2008年底调查显示73.2%的人主张“公开招标”,主张“政府指定”的仅为18.2%;对比2003年的调查数据,前者上升超过10个百分点,后者下降超过7个百分点,民意主流和趋势十分明显。

 

 8、选择垃圾处理专营企业,须有资金实力和从业经验门槛。

 调查显示,对企业进入垃圾处理行业的门槛,公众的关注点主要有二:

 一是要有资金实力,不能高负债。高达73.7%的人认为必须限制专营企业高负债,认为无须限制的比例仅4.2%。主要原因是,近七成市民认为负债风险转嫁给市民和政府的可能性“很大”或“较大”,其中认为“很大”可能性的比例居多,占37.5%。

 二是要有从业经验。近五成人反对没有从事过垃圾处理的企业获得经营权,支持的人仅三成。


 9、垃圾处理行业要有公共监管,背后是公众对暴利的忧虑。

 公众认为需要对垃圾处理行业进行监管,监管的要点主要有:

 一是控制利润水平,使其合理化。80.1%的市民认为在公共领域营运的企业,政府与社会应控制其利润水平。

 二是政府给予的补贴,不应由个别部门决定。高达92.8%的市民认为政府财政给予企业的补贴应公开进行社会咨询及听证,还有85.9%的人认为财政补贴应提交人大审议。

 三是企业财务状况的公开。91.9%的市民认为垃圾处理企业的投资成本和经营财务报告等基本信息应向社会公开。

 “垃圾分类先行”和“公开招标专营企业”所形成的强大民意,折射出广州市民对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生态文明的渴望,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渴望。总的来说,文明处理垃圾是家庭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全民共建生态社会,全社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广州人年均GDP超过万元美金的今天,如果不能推进垃圾分类,也就谈不上广州社会的全面文明。


附件二

1998年广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民意调查报告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我市环卫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它是广州实现垃圾减量方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缓解广州的城市垃圾问题、加强环境保护以及促进资源的再生利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民对这一新的城市垃圾收运方式接受程度如何?在垃圾收运问题上有何具体反映以及有何要求和期望?对环卫工作又有何评价?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1998年10~11月在广州市区开展了一次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主要内容的民意调查,为环卫部门在居民家庭逐步实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这一改革措施以及调整、改进其它方面的工作提供参考。

 调查表明,近八成居民认为广州垃圾问题比较严重,认同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资是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最有效措施的居民所占比例最大,超过了一半。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推行表示关心,支持和愿意配合的人也在六成以上。这说明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已具备民意基础。


居民对城市垃圾问题的认识

1、广大居民已认识到广州生活垃圾问题的严重性。

调查中,认为目前广州的生活垃圾问题“严重”与“较严重”的人分别有22.4%和57.2%,两者合计为79.6%,认为生活垃圾问题的严重性“一般”的人有17.2%,认为“不太严重”与“不严重”的人仅有2.6%和0.6%。

 2、一半的居民认为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资,减少垃圾填埋量是缓解广州垃圾问题的关键,同时超过一半的居民认为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促进资源的再生利用,是减少垃圾产量的最有效措施。

 缓解广州的垃圾问题,在50.1%的居民看来,关键是要对垃圾中的有用物资进行回收、利用,减少垃圾填埋量,25.7%的居民认为必须改进垃圾的填埋、焚烧技术。另外,认为要靠市民少扔垃圾的居民有11.4%,要求环卫部门增加人力进行清理的居民有11.2%。可见,多数居民认识到要缓解广州的垃圾问题,就必须对垃圾进行综合处理,而不仅仅在于清理、填埋或焚烧这样单一的处理方式。

 要缓解广州的垃圾问题,减少垃圾填埋量是关键。在实现垃圾减量的四项主要措施中,“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促进资源再生利用”这一措施首先得到居民的认可,有54.8%的人认为垃圾分类收集在实现垃圾减量方面将是最有效的。其次,由于一次性用品越来越多,虽然方便了居民生活,却给环保带来了很大危害,这使22.2%的人认为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是减少垃圾产量的最有效措施。限制商品的过量包装和按垃圾排放量的多少收费以鼓励人们少扔垃圾这两项措施则分别得到14.0%和9.0%的人的推举。

 从居民对缓解垃圾问题和减少垃圾产量几项措施的选择来看,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促进有用物资的再生利用这一即实现垃圾减量又有利于环保的措施首先得到居民的认同。超过一半的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和作用已经有一定认识。

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的认知和态度

 1、垃圾分类收集的推行已引起居民的普遍关注。

 调查显示,九成受访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的推行表示关心。其中表示“非常关心”的人为19.6%,表示“较为关心”的人为71.5%,表示“不关心”的人仅为8.8%。

 2、虽然大部分居民家庭处理可回收废品的方式是“卖掉”,但近七成人对由环卫工人上门分类收集然后对可回收垃圾进行清洁处理并销售的做法表示支持。

 居民处理可回收废品的习惯,影响到居民对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后的收费机制的态度。调查表明,把可回收废品“卖掉”的居民家庭占77.3%,把废品送掉的居民家庭有9.6%。另外,有13.6%的居民家庭一般是把废品混在垃圾中排放。卖“废品”在中、低收入家庭中更是普遍。分别有超过七成和八成的中、低收入家庭会把废品“卖掉”,高收入家庭中,有卖“废品”习惯的虽然不足六成,但也超过了一半,仍占多数。

 有69.8%的人认为分类排放的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由环卫工人收集后统一进行分拣清洁然后卖给销售部门是合理的,因为环卫部门增加了工作量和收运成本,销售废品的收入作为补偿是合理的。但也有30.2%的居民认为这不合理,因为分出废品的居民家庭得不到经济补偿。这一部分人以中低收入者和家里有卖废品习惯的人居多。 

 3、大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收集这一新措施的推行表示支持。

 调查显示,对于广州将在未来五年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有63.7%的人认为有必要,认为有必要但时机还不成熟的人有33.9%,完全认为没有必要的人仅有2.4%。可见,大多数居民对于垃圾分类收集的推行是表示赞同的。同时,有更多的居民表示会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收集的推行。81.6%的人表示如果现在在其所居住的地区开始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自己将积极配合,按要求分类。不配合垃圾分类,会照以往的做法排放垃圾的人仅占18.4%。在已实行上门收集垃圾的地区和封闭小区的居民中,愿意配合垃圾分类的人更多。

 4、超过一半的居民赞成按垃圾排放量的多少收取垃圾费。

 调查中,有55.3%的居民对按垃圾排放量收费的办法表示接受,不接受的有44.7%。不接受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居民担心某些家庭会为了少交费乱扔垃圾,从而影响周围卫生。同时大多数居民对从收费机制上鼓励人们少扔垃圾的做法表示认可。54.0%的居民认为实行按垃圾排放量收费的办法在“鼓励居民少扔垃圾、主动分出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方面会有一定作用,认为“作用很大”的也有15.2%,认为“不太有作用”或“没有作用”的分别有23.2%和7.6%。即有近七成的居民对按垃圾排放量收费在鼓励居民少扔垃圾方面所起的作用给予了肯定。


居民对现有的垃圾收运方式的要求

 晚上特别是晚上8:00后是大部分居民要求的垃圾收集时间。调查表明,近九成的居民要求上门收集垃圾的时间是在晚上,其中,又有多数居民要求晚上8:00后才收集垃圾。不同生活区的居民所要求的垃圾收集时间也有所不同。封闭小区的居民更多希望的是在8:00以后才收垃圾,希望在早上收垃圾的人也比半封闭小区或一般居民区的人要多。

 七成多的居民不赞成在居住区附近建垃圾压缩站。调查中,有71.4%的居民表示不赞成在居住区周围建垃圾压缩站。垃圾压缩站的建立,更是受到半封闭小区和一般居民区居民的反对,封闭小区居民对垃圾压缩站的态度要明显好于其它两类居民区的人。封闭小区居民中有近四成的人并不反对在居住区附近建垃圾压缩站,半封闭小区或一般生活区的居民表示赞成的均不足三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一项重要措施。广大居民对广州垃圾问题的严重性已有一定认识,这有利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意义的宣传,也容易引起居民的共鸣。同时,多数居民对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资以减少垃圾填埋量,从而缓解广州垃圾问题的有效性已经有了共识,使得垃圾分类收集的推行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