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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社会秩序市民满意升,社会公平评价好转

发布日期:2015-12-28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5年9月进行“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民调,这是自1990年以来开展的第38次追踪调查。本次调查电话随机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本调查报告描述受访市民对社会状况方面的评价,具体包括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共两项评价事项。具体抽样、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社会秩序市民满意升

对“社会秩序”,市民评价以满意居多,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市民合计比例达48%,且较2014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而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人仅16%(见图1)。



从不同城区来看,中心城区市民评价最好,满意度达52%;外围城区市民评价趋升,满意度较2014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至45%,与周边城区基本持平(见表1)。



二、社会公平评价明显好转,低收入、非稳定就业者评价仍较低

对“社会公平”,受访市民的满意度较2014年上升6个百分点,至33%,同时不满意度降至23%,自2011年以来首次低于满意度(见图2)。



分析发现,低收入者不满意度下降,较2014年下降7个百分点至34%,但满意度仍较低,刚满两成,评价仍显负面;中等收入者的评价明显好转,满意度较2014年上升8个百分点至31%,超过不满意度的21%。

从不同谋生方式来看,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等非稳定就业者不满意度也降,较2014年下降近10个百分点,为35%,同时满意度升至27%,但仍低于不满意度;稳定就业者的评价明显改善,满意度上升6个百分点至30%,超过不满意度的25%(见表2)。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5年9月份进行的“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调查。调查根据11个区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分析不同城区、收入和谋生方式人群的态度特点。本报告将11个区划分为“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和“外围城区”三类。“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四个行政区;“周边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三个行政区;“外围城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四个行政区。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谋生方式的划分根据受访者的就业状况,划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其中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471&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