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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5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5-11-04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从2015年起,民生指数的编制发布周期为每年一期,本次发布为2015年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年度民生指数

2015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66.1,高于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五年来保持着持续上升的趋势,比2014年上升1.7个点(见图1)。


2、分类指数

今年“民生生活”、“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的指数值分别为60.5、68.8和68.0,“民生生活”是2011年以来首次达到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的指数值接近略呈正面的舆论状态(70)。与2014年相比,“民生安全”的分类指数上升最大,达2.4,其余两个分类指数上升均在1.3左右,三个分类指数均达到201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十二项初始指标满意度前三位分别是“教育服务”、“社会治安”和“交通出行”;不满意度前三位分别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和“医疗服务”。从满意度变化上看,十二项初始指标与去年相比六项显著上升,六项持平,未出现显著下降;从不满意度变化上看,十二项初始指标与去年相比六项显著下降,六项持平,未出现显著上升。改善主要体现在“民生安全”方面的指标,“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和“消费安全”四项指标的不满意度均下降3-5个百分点,前三项指标的满意度还上升3-4个百分点(见表1)。


从年度变化来看,民众对民生状况的评价逐步改善,民生指数及各分类指数五年来稳步上升。尤其是民众安全感受的好转突出,“民生安全”指数值从不足60大幅上升近10个点,达至今年的68.0,反映近年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成效,改善了民众安全感受。

值得注意的是,“民生生活”评价虽有所改善,但与“民生服务”和“民生安全”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民众生活评价较低,一是表现在“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仍是十二项指标中不满最多的两项;二是“居民就业”评价亦未有改善,近五人中就有一人不满。在经济增长放缓下,民众难免对就业、收入、物价等感到忧虑,影响着民众生活感受的改善。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5年9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3404&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