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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关于新的公费医疗制度的调查

发布日期:1994-8-30  


    以往的公费医疗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干部、职工低收入,高福利的表现之一。近十年来,在这种公费医疗制度下,广州市的公费医疗经费平均每年以超过30%的速度增长,大大加重了财政负担,很显然,它已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实行医疗费由国家、享受单位、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强化公费医疗的管理,广东省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公费医疗制度。这项改革措施直接关系到市民特别是原来享受公费医疗的国家机关、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广州市民对新的公费医疗制度的评价及承受力如何呢?最近,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就这一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民意调查。调查随机抽取了200个样本,共回收问卷193份,回收率为96.5%。

    一、样本的基本资料:

    在被访者中,性别比例基本持平,男性占51.4%,女性占48.6%。年龄分布中,21—30岁这个年龄段所占比例最高,为43.5%,31—45岁年所占比例也不少,为31.9%,其它年龄段的分布情况是20岁以下占4.7%,46—60岁占14.1%,60岁以上占5.8%。被访者的工作单位以国营企事业单位居多,集体或私营个体企业、短打工、失业、退休分别占11.6%、17.4%、2.1%、2.6%、3.2%。被访者的家庭月收入是1000—2000元的占42.9%,其次为2000—3000元,占25.1%。在较高收入中,3000—4000元占9.4%,4000元以上占5.2%,较低收入1000元以下的占17.3%。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市民普遍知道医疗制度的改革

    在本次调查中,有78.0%的被访者知道广州市从7月1日起实施新的公费医疗制度,但另有22%的被访者回答不知道。这可能是因为被访者中工作单位性质是三资企业、集体私营个体企业、打短工以及失业的比例占33.7%的缘故。由于该项改革措施与其利益关系不大,所以知之甚少。

    (二)多数市民基本赞成医疗制度改革,但有部分市民对此存在不同意见,另有部分人持无所谓态度

    在对此医疗制度改革的评价方面,调查结果发现被访者基本上持赞同意见,但有部分人持反对意见。在“对这次医疗制度改革,你是否赞成?”一项回答上,回答“很赞成”、“赞成”、“无所谓”、“不赞成”的比例分别占15.7%、32.5%、38.2%和13.6%。而对这次医疗制度改革37.8%的被访者认为“早就该实行”,34.6%认为“时机正好”,27.7%认为“时机未成熟”。总之,对此次医疗制度改革的评价,持赞成意见的(包含“很赞成”与“赞成”二项共48.2%)远远高于持不赞成意见的(13.6%)。尽管如此,由于本次调查中有近40%的被访者为三资企业、集体或私营企业等原来就没有实行公费医疗的单位的员工,即调查样本中只有六成是原来享有公费医疗的,由此看来,13.6%的反对比例也表明有不少人对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持反对意见。此次改革所针对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总体而言这部分人收入不高,承受能力有限,其中一部分人有意见是不可避免的。

    (三)新的医疗制度对市民总体生活影响不大,在具体措施上市民有不同看法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者中回答“影响很大”的只占14.1%,回答“只有一点影响”和“没有什么影响”的分别是40%和36.6%;个人支付的医疗费一般并未超越个人承受力限度,42.9%的被访者表示完全可以承受医疗费,但有43.5%的被访者认为只能承受一部分,13.6%认为完全不能承受;在对医疗费自付部分比例的评价上,50.5%的人认为住院费偏多,而认为门诊费偏高的只有35.5%,认为住院费、门诊费自付部分合适比例分别是45.3%和61.3%。对新公费医疗制度的补贴措施,67%的被访者同意“实行医疗费补贴是种好的过渡性措施”这一说法,并且有63.5%的被访者同意“医疗费保护线具有制约和保护的双重作用”。但同时又有51.1%的被访者认为“医疗费补贴金额太小,意义不大”。

     总之,广州市民对医疗制度改革总体上是认同的,但具体到补贴金额等实际操作上则存在有一些不同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