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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安全民众评价有改善
发布日期:2014-09-15
本报告分析了自2011年第四季度以来,广东城镇居民对消费安全总体评价及不同人群的评价变化特征,报告数据来源于民意中心2011年第四季度~2014年第二季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一、民众对消费安全满意度持续上升,超过不满意度
追踪数据显示,对消费安全,受访居民的满意度自2011年第四季度到2014年第二季度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至33%,超过了不满意度的25%(见图1)。
值得注意的是,不满意度持续波动,在2012、2013年的第二季度均出现强力反弹,随后在第四度又大幅回落。这或许是因目前消费安全状况并非有实质、明显好转,致使民众的不满随时随着消费安全事故的出现大幅上升。广州相关民调也显示,在认为食品安全“变好了”的人看来,改善原因主要得益于“市民更懂得防范”和“舆论监督加强”,比例合计达67%,而认为“政府执法更严格”改善了食品安全的比例仅28%。
二、不同群体评价特点
1、消费安全高收入者评价显好,低收入者不满仍旧较高。
分析显示,低收入者①对消费安全的满意度波动中上升了10个百分点,由16%升至26%,但不满意度依旧维持在35%的较高水平(见图2),明显高于其他收入者10个百分点以上。
截然不同的是,近半数的高收入者评价显好,满意度达49%,远高于低收入者20个百分点以上;而且高收入者满意度近年不断上升,四年来大幅上升了16个百分点;不满意度则降低至17%(见图3)。
2、珠三角居民满意水平仍较低,粤东西北居民评价均有好转。
从地区来看,珠三角居民的满意度四年来虽略有上升,但基本不过30%;不满意度则在25%~45%之间波动,今年为27%,明显高出其他地区7~8个百分点(见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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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西北三地居民对消费安全的评价均有好转,满意度持续上升,超过了不满意度。其中,粤东居民的评价较好,满意度四年来上升了15个百分点,达41%,居四个地区之首。粤北居民满意度上升了11个点,至38%,仅次于粤东居民(见图4)。
粤西居民评价好转明显,满意度四年来上升了12个百分点至34%,不满意度则由34%较高水平大幅下降15个百分点,至19%(见图5)。
3、大城市居民不满仍较多。
广州、深圳两大城市居民对消费安全的不满意度四年来基本在30%以上,今年为31%,高于满意度的28%;而其他城镇类型居民的满意度在30%以上,不满意在两成左右(见图6)。
通过民调分析,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对消费安全状况,民众评价有改善,这与近年专项整治行动,如“三打两建”取得成效有一定关系。
——但民众的不满仍波动起伏,表明整治工作仍未“常态化”,消费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使民众处于依靠自我防范的不安状态之下。
——在此状况下,富人可花更多钱买到消费上的安心,而穷人却无力应对,这也是低收入者不满持续多,而高收入者感受不断向好的重要原因。
①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至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选择5至6分的,高收入者为7至10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