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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水环境村民不满仍较高,土壤环境满意降

发布日期: 2014-08-2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4年5月进行“生态环境状况广东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随机访问了1500位村民。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农村空气、声环境村民多满意

本地空气、水、声、土壤4项具体环境状况中,村民对声环境评价持续最高,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两年都在55%以上;空气环境评价也维持较好,满意度两年均在45%左右(见表1)。

从不同地区来看,珠三角村民对空气环境评价相对较低,满意度为35%,比其他地区至少低了10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村民不满仍较突出,珠三角村民评价最低

村民对水环境不满依旧,表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自2012年以来都在三成及以上,今年为31%(见图1)。珠三角村民不满意度更高,为35%,满意度为33%;而其他地区的满意度在四成左右,且超过不满意度。



三、土壤环境村民满意降,其中粤东村民不满更有上升

土壤环境村民评价下降,满意度较2013年降了近10个百分点,至33%,而不满意度升至近两成(见图2)。



不管是珠三角,还是粤东西北地区,村民满意度均有下降;值得注意的是,粤东村民不满三年上升近10个百分点,至24%,在各地区中最高。


四、政府环保工作村民持续多不满,粤东村民评价下降明显

对本地政府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村民评价无改善,不满意度三年来均过30%,今年为35%,而满意度仍不过25%。特别是粤东地区,不满意度三年来上升14个百分点达42%,同时满意度降至两成以下(见图3)。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4年5月份进行的“生态环境状况广东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总样本为15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本报告描述了不同地区村民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697&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