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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医疗服务民众评价持续较好,对收费不满仍多

发布日期:2014-07-16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4年4月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内,随机抽样3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追踪了解民众对当地医疗服务的评价。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1、医疗服务状况受访居民评价保持较好

对本地医疗服务状况,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合计比例,两年均稳定在45%左右。今年满意度为44%,表示“一般”的人有37%,而“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受访者合计为15%(见图1)。



2、医疗服务质量居民评价以满意居多

对医疗服务质量,居民评价两年均以满意居多。对“医风医德”和“诊疗效果”两个具体事项,受访者满意度保持在四成以上,今年分别为45%和40%,还有超过三成人表示“一般”,而不满意度则在15%左右(见表1)。


往年对“诊疗效果”评价较低的县城和西部地区,居民评价持续上升,今年满意度分别升至41%和40%,与其他地区基本持平。


3、医疗收费水平不满持续突出

对“收费水平”,居民评价较往年没改善,不满意度仍为36%,与满意度的25%相比,明显高出11个百分点(见图2)。



在大城市,居民不满尤为突出,不满意度为41%,其他城市均在35%左右。经常去医院看病的60岁以上老年人,不满意度更高至42%。


4、超过五分之一的居民仍不满看病花费时间,大城市居民不满更多

对“看病花费时间”,受访者满意度为38%,而不满意度也有22%,每五人中就有一人不满;评价与去年基本一致(见图3)。



在不同类型城市中,大城市居民对“看病花费时间”的不满意度最高,为31%,与满意度相比还高出2个百分点;而在地级市与县城,满意度均超过35%,明显高于两成左右的不满意度。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4年4月进行的“医疗服务全国城镇居民评价”民调。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69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3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8%。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地区、城市类型、年龄人群的态度特点。报告中的区域划分根据政府口径,将全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城市类型,根据规模将城市分为大城市、地级市和县城三类。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选择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632&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