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站内搜索:

民调报告

2014年上半年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4-05-28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并于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从2014年起,民生指数的编制发布周期改为每半年一期,本次发布为2014年上半年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期民生指数

2014年上半年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62.3,高于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变化不大,上升0.2个点(见图1)。



2、分类指数

三个分类指数与上期相比除“民生生活”外都有所回落,“民生生活”的指数值为58.8,上升3.5个点;“民生安全”的指数值为63.0,下降0.9个点;“民生服务”的指数值为65.1,下降1.0个点(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在12项初始指标中,满意度排前三位的是“交通出行”、“教育服务”和“社会治安”;不满意度排前三位是“物价水平”、“居民收入”和“医疗服务”。从变化上看,满意度下降主要集中在民生服务方面的指标,“教育服务”、“交通出行”和“文化娱乐”分别下降3-6个百分点;不满意度下降主要集中在民生生活方面,“居民就业”、“居民收入”、“物价水平”和“居民住房”分别下降5-9个百分点。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障”的评价趋降,满意度下降,不满意度上升(见表1)。



与上期相比,12项初始指标中拉升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为“居民就业”、“居民收入”、“物价水平”和“居民住房”,影响比率合计为92.88%;而对拉低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为“教育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娱乐”和“社会保障”,影响比率合计94.96%。


本期值得注意的是:

——民生生活分类指数上升到近年最高的58.8,“居民就业”、“居民收入”、“物价水平”和“居民住房”4个指标的不满意度均有下降,其中“居民就业”和“居民住房”的满意度有所上升。虽经济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民调显示民众生活仍有改善,评价持续上升;但“居民收入”和“物价水平”的满意度仍低于20%,表明民生生活的改善离群众满意仍有较大距离。

——“社会保障”是满意度下降,不满意度上升的唯一指标。在民意中心同期调查中,对政府医疗、养老保障在解决看病问题和退休后生活问题上能否让民众安心,过半数的城镇居民表示“不能”或“难说”,城镇居民对社会保障的不安心感可见一斑。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4年5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523&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