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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状况:平原、山地村民评价差异明显
——“2011年广东省农村状况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三

发布日期:2011-9-15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今年7月进行了“2011年广东省农村状况村民评价”民调。鉴于地形状况对农村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即使在珠三角地区,平原村与山地村也有着较大的发展落差,因此,本报告重点分析平原、丘陵和山地三种地形受访村民对农村状况的评价。

关于农村状况设置的指标包括经济状况、社会状况、公共设施状况及社会服务状况四方面共计20项。

一、经济状况

 经济状况方面包括“本村经济发展”、“村民生活状况”、“村民住房状况”、“本村劳动就业”、“市场物价水平”五项指标。

1、“本村经济发展”评价负面,丘陵村、山地村尤甚。各地形村村民不满意度均超过满意度;其中丘陵村、山地村更是超出近20个百分点(见表1)。


2、“本村劳动就业”山地村村民评价负面。山地村村民不满意度最高,且超过满意度;平原村、丘陵村不满意度则在两成五左右(见表2)。


3、“本村生活状况”评价呈平原村、丘陵村、山地村次序落差。满意度均在三成以下,同时依平原村、丘陵村、山地村的次序,村民满意度不断下降,不满意度逐渐上升;至山地村呈现负面评价(见表3)。


4、“村民住房状况”平原村、丘陵村村民评价较好,山地村反之。平原村、丘陵村村民满意度过三成五,远高于不满意度;反之,山地村满意度低于不满意度,且比丘陵村低13个百分点(见表4)。


5、“市场物价水平”普遍高度不满,山地村最甚。各地形村村民不满意度达到或超过六成五,为本次调查最为不满指标;山地村不满意度甚至超过七成(见表5)。


总体看经济状况,各地形村村民满意度都较低,大多在三成以下;“市场物价水平”、“本村经济发展”的不满突显。在评价普遍较低的同时,山地村更呈全面负面评价,以“本村经济发展”尤甚。


二、社会状况

社会状况方面包括“本村社会治安”、“本村社会风气”、“本村生态环境”、“本村邻里关系”、“本村老人生活状况”、“本村男女平等”六项指标。

1、“本村社会治安”平原村村民不满甚高。平原村村民不满意度达四成;山地村、丘陵村不满意度也在三成以上(见表6)。


2、“本村社会风气”评价普遍尚可。可接受度均过七成,满意度均超过不满意度;其中丘陵村满意度为41%,高于其他地形村近10个百分点(见表7)。


3、“本村邻里关系”评价均甚好。可接受度均过九成,满意度则均超六成(见表8)。


4、“本村男女平等”评价普遍较高。可接受度均过八成,满意度则均过五成五(见表9)。


5、“本村老人生活状况”平原村、山地村村民评价反差明显。平原村村民评价正面,满意度远高于不满意度22个百分点;山地村反之,不满意度高于满意度,评价负面(见表10)。


6、“本村生态环境”平原村村民不满较高。平原村村民不满意度为34%,即三人中有一人不满;山地村、丘陵村不满意度也近三成(见表11)。


总体看社会状况,“本村邻里关系”、“本村男女平等”各地形村一致的高满意度显示了农村人际关系甚好;而“本村社会治安”、“本村生态环境”评价较差,其中以平原村尤甚。


三、公共设施状况

公共设施状况方面包括“本村公路状况”、“农田水利设施”、“本村供电状况”、“本村供水状况”、“本村电话通讯”五项指标。

1、“本村电话通讯”获一致好评。满意度均在七成及以上,不满意度甚低;其中平原村、丘陵村满意度甚至接近八成(见表12)。


2、“本村供电状况”评价甚好。满意度均在六成五以上,不满意度在一成五以下(见表13)。


3、“本村供水状况”总体获肯定。满意度均过五成,其中平原村村民评价最好,满意度为65%,远高于不满意度近50个百分点;丘陵村居次;值得注意的是,山地村不满意度不低,接近三成(见表14)。


4、“本村公路状况”平原村、丘陵村村民认可,山地村评价不高。平原村、丘陵村村民满意度近五成,远高于不满意度近30个百分点;而山地村不满意度为30%,高于其他地形村近10个百分点(见表15)。


5、“农田水利设施”山地村村民不满突出。各地形村村民不满意度均高于满意度。其中山地村不满意度最高,达47%;丘陵村次之,也有43%(见表16)。


总体看公共设施状况,“本地电话通讯”、“本地供电状况”获一致好评、肯定;“本村供水状况”、“本村公路状况”评价也较好,但各地形村差异有所显现,山地村满意度更低,不满意度更高;“农田水利设施”评价差异最明显,山地村、丘陵村不满远甚于平原村。


四、社会服务状况

社会服务状况方面包括“本村清洁卫生”、“村民看病就医”、“村民子女就学”、“本村文化娱乐”四项指标。

1、“村民子女就学”评价呈平原村、丘陵村、山地村次序落差。平原村村民满意度最高,近六成;丘陵村次之,满意度也有50%;山地村满意度低于丘陵村10个百分点,且不满意度最高(见表17)。


2、“村民看病就医”山地村评价负面。山地村不满意度为37%,超过满意度;平原村满意度过四成,远高于不满意度16个百分点(见表18)。


3、“本村清洁卫生”丘陵村村民评价最低。丘陵村村民不满意度最高,且高于满意度10个百分点;山地村居次,不满意度过三成(见表19)。


4、“本村文化娱乐”评价明显负面,山地村尤甚。不满意度均远高于满意度。山地村不满意度更是过五成(见表20)。


总体看社会服务,呈现出平原村、丘陵村、山地村从好到差的评价序列。平原村正面评价居多,而山地村则以负面、持平评价居多,对“子女上学读书”、“村民看病就医”的评价尤为明显。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11年7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农村状况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对全省所有市县进行分层随机抽样,范围覆盖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18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6%。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满意”与“比较满意”之和;不满意度为“不太满意”与“不满意”之和;可接受度为“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之和。

本次报告着重分析各地形村民对农村状况的评价特点。根据受访村民居住地地形划分为平原、丘陵、山地三种。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问卷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  

(项目负责人,执笔人:张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