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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社会服务中村民最满意教育,医疗评价略降
——2013年度广东农村现状村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4-3-10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10月进行“广东农村现状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随机访问了1500位村民。本报告描述受访村民对社会服务方面的评价,包括教育、医疗、交通、文化娱乐等四项具体评价事项。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1、教育、交通评价仍显好,文化娱乐不满持续高企

与2012年相比,受访村民对当地社会服务评价变化多不大,且评价分化明显。

“村民子女上学读书”、“本村交通服务”两年来均获得多数村民肯定,2013年满意度分别为49%、47%;相反,“本村文化娱乐”不满意度连续三年高达45%。

受访村民对“村民看病就医”评价略有下降,满意度较2012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为35%;不满意度上升了3个百分点至30%(见表1)。


2、珠三角村民评价高,粤西、粤北评价较低

对4项评价事项,珠三角村民评价均较高,“本村交通服务”和“村民子女上学读书”的满意度均超过五成,“村民看病就医”满意度也有43%,高于其他地区10个百分点以上。

粤西粤北村民对教育、交通评价也较好,满意度达40%以上。但对“村民看病就医”,粤北村民满意度较2012年大幅下降12个百分点,至32%,与不满意度持平;同样,粤西村民不满意度与满意度持平,均为33%。此外,两地村民对“本村文化娱乐”的不满意度均超过五成,明显高出珠三角。

粤东村民对“村民子女上学读书”给予好评,满意度高达57%,比珠三角村民还高5个百分点。对其他事项,粤东村民评价与粤西粤北差异不明显。


3、高、低收入村民评价反差大,低收入者满意少

分析显示,高收入村民评价显好,对医疗、教育和交通的满意度均超过五成;相反,低收入村民评价显低,尤其是医疗、教育,满意度均不过35%,明显较高收入者低了20个百分点以上。

需进一步指出的是,与2012年相比,高收入者对教育的满意度上升了10个百分点,达到68%;相反,低收入者满意度下降了6个百分点,至34%(见图1)。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10月份进行的“广东农村现状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总样本为15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报告中分析了不同地区、收入人群的态度特点。地区划分根据广东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报告对不同收入组的划分,根据调查中设置的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家庭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家庭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1-4、5-6、7-10分为三组,得出受访者3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360&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