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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社会治安市民评价上升,生态环境不满依旧
——2013年度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

发布日期:2013-12-0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10月进行“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系列民调,本调查以分层随机抽样方式,通过电话访问了1000位广州市民。本报告描述受访市民对民生安全状况方面的评价,包括社会治安、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和消费安全等四项具体评价事项。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社会治安”评价持续显好。

对民生安全状况四项具体事项,受访市民对“社会治安”评价最好,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合计达41%,远高于表示“不满意”和“不太满意”的18%。从动态来看,市民评价持续上升,满意度较2012年上升5个百分点,达10年来最高(见图1)。



在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和萝岗区在内的周边城区,居民满意度相对较低,为36%,而外围城区和中心城区居民评价较好,满意度分别达45%和43%。(见表1)。


二、“生态环境”市民不满依旧。

对“生态环境”,市民不满意度两年来均过三成,今年为31%,与满意度基本持平。比较而言,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居民不满较多,不满意度均过三成;相反,外围城区居民评价较好,满意度为37%(见表2)。


三、“社会保障”非稳定就业者和低收入者不满多。

对“社会保障”,市民评价以“一般”最多,为43%,满意度则为29%,不满意度不低,为23%,与去年基本持平。

打散工、临时工、钟点工或失业的非稳定就业者不满最多,不满意度达40%,比去年还上升了7个百分点;低收入者不满意度也较高,为33%(见表3)。


四、“消费安全”不满趋降。

市民对“消费安全”不满意度近三年来下降了7个百分点,但仍高于满意度,为30%(见图2)。其中,低收入者最不满,不满意度为36%,相反高收入者满意度为38%。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10月份进行的“广州城市状况市民评价”调查。根据12个区、县级市的常住人口比例进行样本量配额,配额细化到广州市区、县级市一层,样本分布评估也以区、县级市一层为准,总样本为1000位年龄在16岁以上的广州市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3.1%。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行政区(县级市)、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州市人口基本特征。

本报告分析不同城区、收入、就业方式人群的态度特点。其中城区划分把广州12个区(县级市)划分为“中心城区”、“周边城区”和“外围城区”三类。“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四个行政区;“周边城区”包括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萝岗区四个行政区;“外围城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四个行政区(县级市)。收入人群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就业方式的划分根据受访者的就业状况,划分为稳定就业者与非稳定就业者,其中稳定就业者是指单位、企业或他人聘用、合同雇员人员、自己经营生意或事业人的员,非稳定就业者是指无合同的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人员。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选择为“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2193&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