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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村民认为水环境污染突出,粤东地区尤甚
——污染状况广东农村村民评价民调报告

发布日期:2013-8-19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3年7月进行了“污染状况广东农村村民评价”民调,围绕空气、水、土壤和声音4项环境的污染状况,了解当前广东村民的评价。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访问了1500位村民。具体抽样和调查说明详见文后“调查与分析方法”。


一、各类环境污染村民多认为存在,水环境污染最严重

对本地各类环境,多数受访村民认为“存在”污染,比例基本在六成左右。其中,认为水环境“存在”污染的比例最高,达69%;而噪音污染比例最低,但也有49%。

在认为存在污染的村民中,多数人认为各项污染“不严重”和“不太严重”,比例(以下简称“不严重者比例”)基本超过五成,其中认为噪音污染不严重者最多,达70%(见表1)。

值得注意的是,认为污染“比较严重”和“严重”的受访村民(以下简称“严重者比例”)也不少。认为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村民最多,为46%,其中明确表示“严重”的就有27%;其次是空气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认为污染严重者分别为29%与27%;土壤环境污染居末,但认为严重者也有22%,以种植农作物谋生的村民中认为污染严重者更多,为28%。


二、粤东村民中认为环境污染严重者更多

粤东和珠三角地区的村民中,认为上述4项环境“存在”污染者,明显多于其他地区,其中粤东地区认为污染严重的村民最多,珠三角次之,粤西居末(见表2)。

具体来看,粤东地区村民中,认为水环境污染严重者最多,达54%;其次是空气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比例分别为35%和32%;土壤环境污染严重者为27%,也多出其他地区5至8个百分点。

在珠三角地区,认为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村民近半数,为49%;空气环境和噪音的污染严重者比例均超过三成,分别为36%与31%。

在粤北与粤西两地村民中,认为水环境污染严重者也较多,分别为43%与36%;而其他环境污染的严重者比例在两成左右。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3年7月份进行的“污染状况广东农村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访问了1500位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严重”、“比较严重”、“不太严重”、“不严重”的评价选择,并以严重者比例和不严重者比例进行评价特性分析。严重者比例为选择“严重”与“比较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严重者比例为选择“不太严重”和“不严重”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点击链接http://www.c-por.org/index.php?c=news&a=shujudetail&id=1968&pid=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