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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现状不同地区的评价特点
——2012年广东省农村现状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 2013-02-27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2年11月进行“2012年度广东省农村现状村民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电话访问了1500位村民。本报告着重描述不同地区受访村民对农村现状评价特点。

 

 1、珠三角评价无上年领先优势,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评价下降

 对经济状况、民生安全、社会服务等方面,发展程度最高的珠三角,评价已无上年占优之势。如“生活状况”、“工作就业”,村民满意度分别为29%、25%,低于粤东的34%、29%;“看病就医”、“社会治安”、“社会诚信”满意度分别为39%、37%、37%,也低于粤北的44%、48%、47%。

 从趋势来看,珠三角村民对大多数指标评价无明显变化,但对“看病就医”、“子女上学”、“工作就业”重要民生事项满意度下降,是四个地区中唯一评价转差的(见图1)。

 

 2、粤北评价好转明显,医疗、治安、环境等满意度居首

 与上年对比,粤北村民多项评价有改善,其中看病就医、村容村貌、公路状况最突出,满意度上升了10个百分点左右,分别为44%、41%、58%;“社会治安”也有好转,上升了7个百分点,达48%。

 粤北村民多项满意度亦居四个地区之首,包括“看病就医”、“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及“社会风气”、“社会诚信”等,其中“社会治安”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见图2)。

 
 

 3、粤东评价居中下,但生活状况、教育、治安有改善

 对农村现状多项指标,粤东村民满意度在各地区中靠后。值得注意的是,对村委、村党组织工作的各项评价,粤东村民不满意度居各地之首,其中“村务公开”、“村务民主”、“村干部廉洁办事”超过三成,分别为36%、32%、32%;相反,其他地区不满意度多在三成以下。

 与上年相比,粤东村民对生活状况、教育、治安、环境等事项评价有改善(见图3)。其中“生活状况”改善显著,满意度上升8个百分点,达至四个地区中最高;“社会治安”满意度上升不多,但不满意度从44%大幅降至36%。

 

 

 4、粤西多项评价最低,贫富差距不满突出

 对农村现状大多数指标,粤西的满意度是各地区中最低。其中,对贫富差距程度,粤西村民不满最高,至44%,其他地区则在35%左右;对社会治安,粤西满意度也显低,为28%,与粤北的48%差距甚大。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1月份进行的“2012年度广东省农村现状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县或县级市、乡镇及其所属60%的乡村,总样本为15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谋生方式、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农村村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和可接受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本项目报告主要描述不同地区村民的评价特点。地区划分根据省内地域的常用划分口径,将全省分为珠三角、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山区四大区域。1、珠三角包括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九个城市;2、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四个城市;3、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城市;4、粤北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清远、河源、云浮五个城市。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