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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2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

 发布日期:2013-01-2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2012年11月进行“2012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民调。本调查抽样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70%以上镇区,电话访问了2000位城镇居民。民调设置了经济状况、社会状况、社会服务状况、民生安全状况、政治状况5大方面基本状况,共30项指标。 
 

 一、民众评价有改善。

 民调结果显示,在30项评价指标中,28项民众可接受,持“满意”、“比较满意”、“一般”评价的受访者两年来均超过五成;其中18项满意度在三成以上(见表1),而不满意度超过三成的仅6项(见表2)。从比较来看,多达22项指标的满意度高于不满意度。

 在变化趋势上,24项指标满意度有不同程度上升,变化多在5个百分点左右;“社会治安”、“消费安全”、“社会诚信”最为明显,好转为满意评价居多。从不满意度来看,多达17项指标下降;另外有10项不满上升,变化基本在3个百分点以内。

 

 

 

 二、社会服务方面评价最好。

 在5大方面的基本状况中,社会服务方面的评价最好,多达9项指标评价以满意居多,供电、供水、燃气、电信、新闻传播等满意者更超过五成,在本次民调中最高。

 从趋势来看,“供电状况”、“供水状况”、“燃气供应”评价普遍下降,满意者较上年减少5个百分点左右。作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公共产品,上述三项满意度近年均稳定在较高水平,整体下降情况较为罕见。

 “医疗服务”居民评价则有一定改善,满意者较上年增加6个百分点;但不满者仍占多数,评价依然负面(见表3)。

 

  

 三、社会治安、消费安全评价显著改善。

 从趋势来看,4项可对比指标的满意者均有增加。其中“社会治安”评价改善显著,持满意评价者有35%,多于不满者9个百分点,与上年评价截然相反。“消费安全”评价好转,满意者增至30%,相反2011年不满者就有30%。“社会保障”满意者也增加了4个百分点,为30%(见表4)。

 

 

 四、社会状况评价整体上升。

 “社会道德”、“社会诚信”评价显著好转,满意者今年明显居多,与上年截然不同。“社会和谐”、“社会秩序”在社会状况方面中评价最好,满意者分别为45%、38%,较上年增加11个、5个百分点。

 “社会公平”满意者也有增加,但仍明显少于不满者17个百分点(见表5)。


 
 

 五、经济状况评价较低,物价、住房民众不满下降。

 经济状况方面,半数指标评价不满者多于满意者。与上年相比,对“物价水平”、“居民住房”的不满有所下降,持不满评价者分别减少7个、3个百分点,反映近年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但需指出的是,两项的不满者比例依旧突出,“物价水平”仍达64%的甚高水平(见表6)。


 

 六、政治状况评价多为一般,贫富差距不满持续突出。

 从趋势来看,“贫富差距程度”评价没有改善,不满者两年均多达55%,仅次于物价水平。

 其他指标评价则以“一般”居多,满意者较上年均略有增加,但还低于三成;“公众参政议政”满意者甚至只有19%,少于不满者6个百分点(见表7)。

 


 

 七、低收入人群评价仍普遍低。

 分析显示,不同收入者评价差异显著。各项指标中,低收入者评价多数不满,多达14项不满意度超过三成,“物价水平”、“贫富差距程度”尤甚;反之高收入者几乎均以满意评价居多,多达10项满意度高至五成。即使是评价整体改善的“社会治安”、“消费安全”、“社会诚信”,亦呈现低收入者不满多、高收入者满意多的评价分歧。

 

 1、消费安全、治安、诚信评价截然不同。

 对“社会治安”,低收入组持满意评价者比高收入组明显少15个百分点;“消费安全”评价更呈反差,低收入组不满者居多,为31%;相反,高收入组中持满意评价的人多达41%。

 至于“社会诚信”,两者态度差异凸显,低收入组满意者只有22%,而高收入组则多达42%(见表8)。


 

 2、物价、住房低收入者不满凸出,贫富差距不同收入者评价变化相左。

 对“物价水平”、“居民住房”,低收入组不满仍明显高出。尤其是“居民住房”,高、低收入组评价差异显著,低收入组不满评价者多达45%,相反高收入组满意者为41%。对“贫富差距程度”,低收入组不满在甚高水平上还持续上升,达70%(见表9)。


 

 综上所述,民众评价特点有:

 ——作为“三打两建”最为着力的核心事项,社会治安、消费安全、社会诚信今年评价好转,体现“三打两建”工作效果获得一定认可。

 ——物价、住房、医疗等基本民生事项,民众评价有改善,但不满依旧突出。

 ——草根阶层的评价明显低,与高收入阶层的态度存在明显距离,凸显社会分化。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1月份进行的“2012年度广东省城镇基本状况公众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最近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报告中不同收入组划分方法如下:调查中设置了1、2、3……10个分值,代表当地收入水平从低到高的10个数量等级,由受访者根据自己的感受,对个人收入进行分值选择,从而确定受访人群的收入层级划分。为了便于研究及减少统计误差,将10个分值按2分一组进行合并,得出受访者3组收入分层。其中,“低收入者”为选择“1分”、“2分”、“3分”、“4分”的受访者;“中等收入者”为“5分”、“6分”的;“高收入者”为“7分”、“8分”、“9分”、“10分”的。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不满意度和可接受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