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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2012年第四季度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2-11-21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简称“民意中心”)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正式编制“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简称“民生指数”,英文名为People's Basic Livelihood Assessing Index,缩写为PLI),并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发布为2012年第四季度指数。相关编制方法详见民意中心网站《“基本民生评价指数”编制规范》。

 

1、本期民生指数

2012年第四季度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PLI为59.5,与基本接受的舆论状态(60)水平线仅差0.5。本季民生指数与上一季度相比增加1.5个点。综合本年四个季度来看,指数在第二季度下降后回升,与第一季度基本持平(见图1)。  

 

 

2、分类指数

从分类指数来看,“民生服务”本季指数值为63.6,比上一季度增加1.2个点;“民生生活”为53.8,比上季增加0.4个点;“民生安全”本季度指数值上升明显,在增加3.3个点后达到62.2的全年最高值。

综合2012年四季度指数值来看,“民生服务”的指数值均在基本接受状态(60)之上;“民生安全”的指数值在第二季下降后回升至全年最高位;“民生生活”的指数值四季度变化不大,在分类指数中均居末(见图2)。

 

 

3、初始指标状况

民调显示,在12项初始指标中,满意度排前三位的是“交通出行”(44%)、“教育服务”(39%)、“文化娱乐”(37%);不满意度排前三位是“物价水平”(64%)、“居民住房”(36%)和“医疗服务”(34%)。本季初始指标满意度上升的有6项,其中“居民就业”、“文化娱乐”和“消费安全”最为明显,均上升5个百分点。从不满意度来看,“社会保障”和“消费安全”下降较大,分别减少了7、10个百分点。需指出的是,“居民住房”和“物价水平”的不满水平在本季上升,分别增加了9和4个百分点(见表1)。

 

在初始指标层面上看,与上季度相比,对拉低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有“居民住房”,影响比率为80.05%;而对拉升民生指数影响较大的指标为“消费安全”、“社会保障”、“居民收入”和“文化娱乐”,影响比率合计为70.07%。

 

本季值得注意的几点:

——“消费安全”明显改善,本季满意度首次超过不满意度转为正面评价;“社会治安”本季不满意度下降5个百分点;且两项指标与2011年同期相比满意度分别上升6、7个百分点。显然,全省范围开展“三打两建”已取得民众认可的成效。

——“居民住房”的评价下降显著,本季不满意度大幅上升9个百分点,首次超过满意度转为负面,这反映房价调控与民众预期仍有较大差距。

——“物价水平”的不满仍甚,本季不满意度与2011年同期相比虽下降7个百分点,但仍高达64%,且比上季增加4个百分点,民众评价没有实质改善。


 

调查与分析方法:

本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11月份进行的“广东省城镇基本民生评价指数”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省各地市和县的城区以及全省70%以上的镇区,总样本为2000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城镇居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2%。

本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本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