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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获肯定,学校收费水平村民多满意
——2012年教育服务广东省村民评价民调报告之一

 发布日期:2012-10-22

 

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于本年8月开展了“2012年教育服务广东省村民评价”调查。调查范围覆盖广东省内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电话访问了1501位农村村民。

本报告作为项目的开篇,着重介绍村民整体对教育服务的评价。其后的报告主要介绍各地区、不同收入村民的评价差异。

 

1、农村教育状况村民评价尚可,学前教育评价相对略低。

对目前的教育状况,较多受访村民(36%)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但同时持相反表态者也不少,达到25%,即四人中就有一人不满;另外,34%的人认为“一般”。

从本地小学、初中教育来看,受访村民均以满意评价居多,持此意见者分别达到41%、38%,高出评价不满者26及22个百分点。而学前教育村民多评价“一般”,比例达到36%,略高于34%的满意度(见表1)。

 

 

2、本地基础教育学位,多数村民认为充足。

认为本地幼儿园、小学、初中学位“都充足”的受访村民达到44%;而认为“不足”的均在两成左右,与城镇居民多认为学位不足形成对比(见表2)。

 

 

3、学校收费水平村民多满意,较多人认为读书“不贵”。

45%的受访村民对学校收费水平持满意评价,持相反表态者仅占16%,两者相差近30个百分点。

对于目前读书的费用,较多村民认为“不太贵”、“不贵”,比例为36%,比认为“贵”、“比较贵”者多出8个百分点,另外30%的人认为“适中”(见表3)。

 

    4、上学方便程度、学生人身安全村民多满意,学校设施不满较明显。 

    “学生人身安全”、“上学方便程度”,持满意评价的受访村民比例分别达到50%、53%,而不满意者不到两成,评价显好。

而对于当地的“学校设施”、“教学质量”,表示满意的村民比例也较表示不满的高出10个百分点以上,为35%,评价尚可。值得说明的是,对“学校设施”不满的村民较多,接近四人中就有一人(见表4)。

 

从本次民调的村民意见看,农村基础教育学位、学校收费水平等问题不大;村民不满较高的主要是学校设施,另外教学质量评价也有待提高。


 

 

调查与分析方法:

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8月份进行的“教育服务广东省村民评价”调查。本调查范围覆盖全广东省各地市和县50%的镇区以及各镇区中30%以上的农村,总样本为1501位年龄在16至65岁的农村村民,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绝对误差不超过2.5%。

调查采用电话访问法收集数据。抽样框以民意中心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电话访问源码库”建立,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号码为样本。调查中同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的成年人接受电话访问,以确保样本的随机性。本次调查样本范围覆盖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口的性别、年龄基本特征。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可接受度、满意度和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