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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大城市居民对环境污染及伤害多有感受
——“全国城镇居民生态环境安全感受”民调报告之二

 发布日期:2012-9-20

 

2012年6月,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样5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了解民众对生态环境的安全感受、对环境污染程度及污染伤害程度的评价。在95%的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4%。具体抽样说明详见文后。

本报告根据规模将城市分为直辖/省会市、地级市、县城三类,着重介绍不同类型城市居民对生态环境安全的不同感受特点。其中,直辖/省会市包括4个直辖市和23个省会城市;地级市包括61个地级市;县城包括县城、县级市335个。

1、各类型城市居民对生态环境普感安全。

对本地生态环境,各类型城市受访居民的安全感均超过八成,差异不大(见表1)。

 

2、环境污染大城市居民认为最严重,中部地区尤甚。

直辖、省会市等大城市居民,表示本地环境有污染的比例最高,达63%;认为污染“严重”、“比较严重”的合计比例也明显高出,为54%,比地级市多了11个百分点(见表2)。

 

在中部大城市,每三人中就有两人认为有污染,比例甚至超过东部,为68%;且认为污染严重的比例高至55%(见表3)。

 

3、污染伤害面大城市最广,且程度最重。

大城市居民中,表示近一年因污染而有不适的比例多出其他类型城市8个百分点左右,为25%;这些受访者中认为污染伤害严重的比例也显高,达50%(见表4)。

东部、中部大城市居民感受最深,不适者比例为27%,多出西部10个百分点。其中,东部认为严重的比例更超西部13个百分点,高至54%(见表5)。


 

调查与分析方法:      

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6月进行的“全国城镇居民生态环境安全感受”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42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城区,随机抽样各省33%的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至65岁间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5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1%人口抽样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4%。

报告着重分析不同规模城市居民的意见特点。城市类型根据城市规模,分为直辖/省会市、地级市、县城三类,其中直辖/省会市包括4个直辖市和23个省会城市;地级市包括61个地级市;县城包括县城、县级市335个。

调查由受访者对指标进行“安全”、“比较安全”、“一般”、“不太安全”、“不安全”以及“不严重”、“不太严重”、“一般”、“比较严重”、“不严重”的评价选择,并以安全感、不安全感、严重比例、不严重比例进行评价特性分析。安全感为“安全”、“比较安全”与“一般”之和;不安全感为“不太安全”和“不安全”之和;严重比例为“严重”、“比较严重”之和;不严重比例为“不太严重”和“不严重”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