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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调报告

低收入、高学历人群对环境状况不满凸显
——全国城镇居民生态环境评价民调报告之三

 发布日期:2012-8-7

 

2012年6月初,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在全国(港澳台除外,下同)范围随机抽样5000位城镇受访者进行电话访问,了解民众对环境状况的评价。

本次民调覆盖全国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共有423个城市和县城,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城区,随机抽样各省33%的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

调查以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进行随机抽样。在95%的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4%。具体抽样说明详见文后。

本报告着重介绍不同收入、不同受教育人群对环境状况的评价特点。

 

1、低收入组对环境不满高,高收入组评价明显好。

本次民调设定收入水平1至10分,由受访者个人自评其收入水平分值,并以此将全部受访者(学生除外)划分为低、中低、中等、中高、高共5个收入组。

对本地空气、水、声等环境,高、低收入组感受截然不同。低收入组满意度不过35%,远低于高收入组30个百分点;不满意度均超过三成,比高收入组整整高出一倍(见表1)。

 

生活在直辖、省会市的低收入组评价更差,对空气、声环境的不满意度更达四成(见表2)。

 

2、高学历者明显不满,与其他人群评价差异显著。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的高学历者,对空气、水、声环境的不满意度均高于满意度,较其他人群的评价截然相反。高学历者的各项不满意度均高至四成左右,远超初中及以下学历者15至24个百分点(见表3)。

 

生活居住条件的差异和知识拥有量的差异,使低收入和高学历人群对环境状况感受更差。


 

调查与分析方法:

报告数据源自本中心2012年6月初进行的“全国城镇居民生态环境评价”调查。本次民调覆盖全国(港澳台除外)23个省和4个直辖市,因语言原因调查未包含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自治区,及此未纳入调查总体的城镇人口约2680万人。调查抽样框包括全部直辖市和省会市城区,随机抽样各省33%的地级市城区,以及随机抽样各省20%的县级市城区或县城,合共423个城市和县城,其中含4个直辖市、23个省会城市、61个地级市、335个县城及县级市。

调查以本中心独立创建的“全国城镇居民电话访问调查源码库”生成抽样框,并按各省的城镇人口以及省会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县的三级人口比例分配样本额度,然后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家庭电话,并采用“生日法”,邀请被抽中家庭中生日最靠近访问当天且年龄在16岁至65岁间的家庭成员接受电话访问。

调查的总样本为5000位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地区、受教育程度的城镇居民,其中性别、年龄特征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2005年1%人口抽样资料对比基本一致,符合全国城镇人口基本特征。在95%的抽样置信度下,最大抽样绝对误差不超过1.4%。

调查由受访者对事项进行“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的评价选择,并以满意度、可接受度、不满意度进行评价特性分析。满意度为选择“满意”与“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可接受度为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与“一般”的受访者比例之和;不满意度为选择“不太满意”和“不满意”的受访者比例之和。

除了抽样误差之外,访问用语及实际操作均可能对民调结果产生影响,如加大误差或引起偏见。

具体抽样方法请参见本中心网站(www.c-por.org)上“我们的方法”;完整数据请查阅本中心网站“数据库”。